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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0〕62号 关于实施促进陕南农村灾后生产恢复“双千行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10年07月29日 点击数:1741

      汉中、安康、商洛团市委:
      为促进陕南特大洪涝灾害灾后生产恢复重建,团省委决定在陕南三市实施促进陕南农村灾后生产恢复“双千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在8月份,结合陕南三市灾后生产恢复重建,由各团市委牵头,主动与涉农部门和涉农金融机构衔接,在重灾县开展农村青年“领头雁”免费专项培训1000人次,为1000名农村青年提供灾后恢复生产小额贷款,简称“双千行动”。其中安康市培训与小额贷款人数各500人、汉中300人、商洛200人。
 
      二、职责分工
 
      (一)团省委。提出“双千行动”总体方案,协调安排培训补助经费,争取相关涉农部门和涉农银行政策支持,具体由团省委农工部负责。
 
      (二)团市委。提出本市“双千行动”实施方案,确定具体项目安排,并主动与涉农部门和涉农金融机构衔接,落实培训与小额贷款任务。
 
      (三)相关县团委。按照省、市团委安排,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并与县级相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开展培训,发放小额贷款,及时报告实施工作情况。
 
      三、基本要求
 
      (一)结合实际,量力而行。陕南各市及相关县团委要根据受灾情况和当地党委、政府灾后生产恢复重建的总体安排,从农村实际出发,科学合理设计农村青年免费技术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和规模,一般每期培训应在3天左右,单期培训规模不低于50人,不超过200人。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要把促进农村灾后生产恢复的技术培训与小额贷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灾区农村青年得到最为需要的技术和资金扶持,尽快实现生产恢复;要充分发挥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等各方面力量,积极为农村青年灾后生产恢复提供信息、技术、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服务;注意把生产恢复重建与心理健康疏导结合起来,强化重灾区、重灾户的心理疏导;加强与涉农部门和涉农金融机构衔接,共同开展相关工作,努力实现“双千行动”的最大效益。
 
       (三)突出重点,加快进度。要把有限的项目资源集中起来,集中用于受灾最为严重的区域,陕南各市团委要统筹安排,提出本区域实施“双千行动”的具体方案并迅速启动,各市实施方案务必于8月5日前上报团省委农工部,项目实施工作力争于8月份全面完成。
 
      (四)规范程序,注重宣传。“双千行动”培训项目严格执行农村青年“领头雁”省级示范培训的相关要求,规范建立培训人员、内容、相关影像等档案资料;小额贷款发放严格执行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有关规定,认真把好调查、审核、发放等关键环节;培训和贷款发放情况均要及时录入农村共青团工作月报表。各地要加强“双千行动”的宣传,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灾区生产生活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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