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团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团省委决定召开关于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专题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8月3日(星期二)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
团省委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团省委书记卫华,团省委副书记李豫琦,团省委副书记段小龙,团省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莉萍;
2、西安、咸阳团市委负责同志;
3、团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白敏、刘锋、张耀功、赵大胜、王军民、崔梦社、薛红萍、乌钢、王金劳、陈希学、杨滨。
4、由西安团市委负责落实2名区县团委书记参会,咸阳团市委落实1名县级团委书记参会;
5、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落实2名乡镇团委书记参会,团省委城工部落实2名企业团委书记参会,团省委学校部落实2名学校团委书记参会,西安团市委落实2名街道社区团委书记参会。
四、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团中央《关于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座谈交流。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参会人员提前熟悉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团中央、团省委前期就“创先争优活动”做出的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做到言简意赅、主旨鲜明。
2、请各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紧急重大事件确需请假,请以书面形式报团省委宣传部批准。请西安团市委、咸阳团市委及团省委组织部、城工部、学校部8月2日17: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团省委宣传部。
联 系 人:白静妮
联系电话:029—88418209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