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及直属单位各支部(总支):
《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在团省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团省委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0年6月30日
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在团省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团省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面提高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发展与和谐工作大局,根据省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团省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争做表率”为载体,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的中心任务,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真正把团省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成为贯穿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推动陕西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使团省委机关党建工作在全省机关党建工作中走在前列,具体达到以下目标:
(一)推动科学发展有新进展。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明显提高,以更高的工作标准,落实完成好机关各项工作部署和年度目标任务。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能够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立足本职岗位,善于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促进社会和谐有新气象。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深入细致地做好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党内关爱帮扶机制逐步健全,和谐机关建设成效明显。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能够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维护党的威望,塑造党员的良好形象,正确处理涉及自身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三)服务人民群众有新成效。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能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共青团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要求,充分发挥机关在联系和服务青年中的带头、推动、督促、保证作用的优势,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着力研究解决广大青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能够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主动为青年办实事好事,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四)机关党组织建设有新加强。认真贯彻实施中央和省委对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深化拓展“固本强基”工程成果,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员队伍建设,努力使团省委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活动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认真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成绩显著,在促进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和推动团的事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包括:
一是领导班子好。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开拓创新,领导和推动共青团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强;党组织负责人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掌握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方法、基本程序,能围绕各自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活动。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过硬,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群众中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党员队伍富有生机活力。
三是工作机制好。党建工作思路明晰,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与服务措施到位,各项工作运行规范有序,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是工作业绩好。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作用,在推动全面完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项任务中成绩显著,在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中事迹突出。
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办事制度规范,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群众对党组织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社会评价和民意调查满意率高,无重大投诉。
“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立足本职、踏实工作、开拓创新、敬业奉献,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推动团的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包括: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严格按照《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开展以“青春在学习中成长”为主题的学习型团组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加强机关干部学习的规定》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团理论知识,不断强化工作技能,成为懂理论、精业务的行家里手;认真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工作中锐意进取、勇于开拓,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出色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团省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具有坚定的“为民”理念,心系群众,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在竭诚服务青年、全面活跃基层、促进机关和谐文化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为基层青年特别是困难青年群体解难题、办实事。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始终以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模范遵守团中央《关于严格管理团的专职干部的几项规定》和《共青团陕西省委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注重廉洁自律,牢记“两个务必”,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生活情趣健康,自觉抵御低级趣味侵蚀,公道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四、安排部署
根据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正式启动至2012年“七一”建党节,按照以下方法步骤,扎实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机关于7月1日进行动员,作出总体安排部署,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同时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各基层党组织要在7月10日前进行进一步动员,作出进一步安排;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广大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并采取适当形式向职工、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争创。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以“五个好”和“五带头”为标准和目标,全面开展争创活动。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以“青春、责任、使命”为主题,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以“服务青年、争做表率、向党献礼”为主题,着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活动中要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明确活动载体。以 “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争做表率”为载体,重点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是组织公开承诺。7月底前要把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实施方案,在本党支部内公开,征求党员意见,经研究改进后在机关进行公布。党员要按照要求做出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打算,以书面形式做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注重搞好结合。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三位一体”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协调,有序推进;把创先争优活动与经常性党建工作相结合,将主题实践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工作切实融入创先争优活动中。
四是运用典型示范。积极宣传学习各方面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邀请先进典型来机关为党员作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走近典型,座谈交流,向先进模范学习;及时发现并宣传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带动党员干部以更大热情投身创先争优活动。
(三)点评评议。每位党组成员通过参加分管部门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集中点评;结合日常工作,以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随时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机关党委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组织部组织职工群众开展集中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向群众公布。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各种形式,对本党支部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群众评议。
(四)考核表彰。机关党委对各基层党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对本党支部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机关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工作实绩和群众意见,于2012年“七一”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有关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中央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后部署的又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我委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团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在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团省委书记、党组书记卫华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团省委及直属单位党委、党支部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机关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抽调人员办公。各基层党组织负责本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布置的相关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宣传橱窗、宣传展板等形式,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引导。陕西共青团网站要开辟创先争优活动专题,《陕西青年工作》要编发创先争优活动专栏,宣传部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切实加大对团省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各基层党组织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导、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随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的指导检查,坚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原则,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督导;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活动平衡发展、有序推进。
(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妥善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团省委其他各项日常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共同推进。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准确把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严格遵循活动的方法步骤,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我省共青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化学习、深入实践、推动发展上狠下功夫,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创先争优活动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