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团委、农业(畜牧)局(委),杨凌示范区团工委、农业局:
根据团中央、农业部《关于推荐第七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的通知》(中青联发〔2010〕23号),原有“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和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奖”表彰活动现改为“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并在今年开展第七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做好我省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名额分配
根据团中央、农业部《关于推荐第七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的通知》,分配我省评选名额18个,按1:1.2的比例推荐候选人,我省可推荐22名优秀农村青年参与第七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各市(区)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候选人的条件和从业领域
候选人的条件要符合《“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办法》(附件1)第四条的规定。从业领域主要为以下四类。
1.农业领域:带头学用科技,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大力发展种植和养殖产业的种养大户;从事农产品流通的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头人。
2.工商领域:带头从事农村二、三产业,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拓宽增收渠道,在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青年。
3.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在农资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社会服务、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农村青年。
4.新农村建设领域:扎根农村,带领农民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和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文化繁荣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干部。
三、推荐材料
1.名单和申报表。(1)上报各市(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标兵)候选人名单,并排序。(2)填报《“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标兵)候选人申报表》(附件3)一式二份,并经县、市两级团委和农业部门审核签章。
2.候选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需采用通讯体裁(1500字左右),要求全面、客观、真实、生动,并报送电子版。
3.标兵候选人影像事迹材料和照片。影像材料要求用DVCPRO、DV-pro或Beta-com带录制,能生动形象地反映其创业历程、带动乡亲共同致富的感人事迹,时长不超过20分钟,并刻录DVD光盘1张;2寸近期标准彩色免冠照片4张,要求红色背景,身着正装(少数民族候选人着民族服装);6寸彩色工作照片5张,要求不同场景,主题明确,人物突出。
以上材料由市级团委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5日。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是共青团中央、农业部共同组织开展的全国性评选表彰活动。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联系,做好组织工作。
2.精心组织。各地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择优推荐,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
联系人:贺 翔
电话(传真):029-88423120
通讯地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农工部
3.《第七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标兵)候选人申报表》
附件3.doc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农业厅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