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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联发〔2010〕31号 关于在全省高校中开展“关爱大秦岭,保护母亲河”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10年06月01日 点击数:1609

    各高校团委、学生会:
    为进一步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促进关中—天水经济区生态建设,共青团陕西省委、共青团甘肃省委、共青团河南省委、陕西省委宣传部等15部门联合下发《“关爱大秦岭保护母亲河”——陕甘豫环保志愿者“百团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引导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各界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大秦岭生态环保。按照陕团联发[2010]19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团省委、省学联决定在全省高校中开展“关爱大秦岭,保护母亲河”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0年6月-7月
    二、活动主题
    关爱大秦岭,保护母亲河
    三、参加对象
    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在校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
    四、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大秦岭》热播为契机,广泛组织青少年和社会各界环保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秦岭生态环保宣传、实践活动,加强秦岭植被、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秦岭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规范秦岭保护与开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高青少年和社会各界生态环保意识,深化“保护母亲河”品牌工作,推动青年志愿者行动不断升华,为关中-天水经济区生态环保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1、“我心目中的秦岭”广场涂鸦大赛
    “我心目中的秦岭”广场涂鸦大赛旨在宣传和保护大秦岭的同时,彰显当代大学生青春的活力与激情,展现同学们的开阔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和个性特点。
    2、“大秦岭”摄影大赛
    摄影大赛以“大秦岭”为主题,参赛作品反映关爱秦岭、保护生态、珍视环境的思想内涵,倡导低碳生活和可持续发展。
    3、秦岭生态环保行系列实践活动
    在2010年全省大中专院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组织部分高校开展秦岭生态环保行系列实践活动;联合北京团市委和天津团市委联合组织三地大学生在陕南开展“一江清水送北京”汉江保护行活动。
    4、秦岭青年使者――万名学子秦岭生态行活动
    各高校分别组建“万名学子秦岭生态行”小分队,由团省委统一组织前往秦岭,并在秦岭开展生态环保系列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高校团委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组织,把本次活动作为宣传环境保护、培养大学生环保意识、促进陕西生态建设发展的重要平台。
    2、广泛发动、突出重点。各高校团委要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力争使每一个大学生都从中受益,为实现两个“全体青年”的目标不懈努力。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好重点活动,帮助广大青年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提高青少年和社会各界生态环保意识。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团委要充分发挥校园宣传阵地和社会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学生联合会
                                          201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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