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专题工作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陕团联发〔2010〕10 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10年03月23日 点击数:1265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长安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陕西省银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普及农村金融知识,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根据团中央、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合力推进“送金融知识下乡”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10〕2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团银合作,进一步落实团省委、陕西银监局《关于开展陕西省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团联发〔2009〕6号),以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为工作目标,增强农民的金融意识和金融知识水平,促进农村金融知识普及和农村银行业务发展,不断强化金融对农村青年就业创业的支撑作用。
    二、活动目的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为主线,大力宣传普及存贷款、结算、银行卡、投资理财以及预防假币、抵制非法集资等农村金融知识,帮助农村青年群众提高金融风险意识、信用意识和使用现代金融服务的能力,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及手机短信等媒体全方位、持续性地宣传金融知识。二是开展现场宣传,利用在乡镇集市设立宣传点、挂贴横幅标语、编印金融知识宣传手册、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志愿服务小分队走村入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继续举办金融培训。结合各地实际,组织举办区域性(县或乡镇)小额贷款专题培训班,分批次对农村创业青年和基层团干部进行小额贷款和创业项目培训,联合学校开展“金融知识进课堂”活动,对学生进行金融知识宣传。
    (三)确立服务示范点。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县级以下,含县级)设立业务咨询台、农村金融服务热线、金融知识宣传栏,为农村青年及时答疑解惑。同时,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批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选取30至50家涉农金融机构基层网点,由团省委、陕西银监局统一命名,作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服务示范点,长期开展金融知识宣传、金融业务咨询、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服务等工作。对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以宣传普及基础性金融知识、培育信用环境为主,为实现乡镇基础性金融服务全覆盖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四)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将“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与宣传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知识、农村青年创业项目推介及典型经验介绍等品牌活动有机结合,与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拓展农村金融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形成“培训-项目-贷款”一体化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农村青年创业。
    四、职责分工
    (一)各市(区)团委:负责做好与“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配套开展的农村青年创业项目及典型经验推介工作;创业青年和基层团干部小额贷款培训工作总体需求、方案制定及其分解落实工作;督促指导县级团组织与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
    (二)各银监分局:负责当地“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当地“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分解落实;以县(区)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为主,组建县级小额贷款讲师服务团,为当地团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培训工作提供师资支持;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开展活动的相关落实工作等。
    (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协助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做好“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培训推荐师资;在外地务工农村青年比较集中的城市,由当地银行业基层网点负责向外地务工农村青年提供小额贷款宣传指导;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设立业务咨询台、农村金融服务热线、金融知识宣传栏,编发小额贷款资料,宣传普及小额信贷金融知识,继续推进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工作。
    (四)陕西省银行业协会:负责协助做好相关宣传动员工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加“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参与制作有关宣传材料、制定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服务点的评定标准等。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团省委、陕西银监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做好政策制定、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具体由团省委农工部、陕西银监局团委负责相关工作。各级团组织和各银监分局要切实加强对开展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统筹安排,精心准备,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开展好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积极整合资源。将“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与农村青年创业项目推介等品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宣传小额贷款知识为重点,在普及推广农村金融知识的同时,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
    (三)加强工作考核。各级团组织要将“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作为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纳入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广泛宣传。各银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将其列为年度开展服务社会、支持“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之一,抓好分解落实工作。各银监分局“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指标之一,由陕西银监局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情况将作为“社会责任履职情况”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四)坚持长抓不懈。各级团组织和各银监分局要结合活动开展情况,深入研究建立活动的长效机制,坚持做到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建立长期齐抓共管的机制。要树立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思想,通过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更好地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同时,要积极督促辖内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研究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措施,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为推进农村地区经济金融发展和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各市(区)团委、各银监分局要根据本通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于2010年4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分别报团省委农工部和陕西银监局团委。
 
                                     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         
                                        陕西银监局
                                       2010年3月23日
 

上一篇文章:陕团办发〔2010〕16号 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省文明委2010年为未成年人办10件实事中由团省委牵头的有关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 陕团办发〔2010〕18号 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青年农民工“订单式”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