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总公司)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机关各部门:
“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行动迅速,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投入到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谱写了壮丽的青春之歌。
近期,团中央援建的汶川青少年活动中心,将内设共青团抗震救灾展示室,展示在抗震救灾中共青团组织、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所弘扬的伟大精神。同时,向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征集抗震救灾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党和国家领导人,团中央和省上领导对参与开展救灾的团组织、团员青年和青年志愿者关怀、慰问、接见的照片、视频等资料。
2、反映灾区团组织地震灾情有代表性、纪念性的实物和资料,包括团组织等办公场所垮塌后留存的牌匾等实物。
3、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团员青年参加抢险救援行动有代表性、纪念性的图片、视频和实物,如救援设备、服装、施救工具、旗帜、标语、救援日记、签名等。
4、反映抗震救灾中团组织、团员青年和青年志愿者涌现出的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实物和资料。
5、国内外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各类媒体对团组织、团员青年和青年志愿者参与抗震救灾的报道实物和资料,及有关赈灾晚会、慰问演出、爱心帮助等活动的实物和资料。
二、征集要求
1、实物须是典型救援事件和故事中使用的,并配准确翔实的文字说明。
2、视频资料要进行编辑,制作成独立完整的、具有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的典型救援事件和故事,配以解说和字幕,并刻录成光盘。
3、图片资料须为原始像素大小,能够反映典型故事情节,以组图为佳,并附有详尽的文字解说词,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4、雕塑、绘画等艺术作品先选送作品照片。
三、征集时间
参加征集的团组织和个人,请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照片、视频和实物寄至共青团陕西省委研究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勇 联系电话:029-88412004
地 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 邮政编码:710068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