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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联发〔2007〕29号 关于举办全省少先队工作理论研讨会的通知

更新时间:07年12月30日 点击数:1923

各有关市(区)团委:
 
    为了认真实践胡锦涛总书记对少先队员提出的“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贯彻我省第五次少代会精神,落实省文明办、团省委、教育厅、民政厅、科技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农业厅和文化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团联发[2007]16号)精神,实现“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要求,不断创新少先队工作方式,规范和完善少先队文化阵地,开辟广阔的少先队工作新平台,加强推进我省少先队工作社会化和少先队事业的标准化进程,使全省少先队工作再上新台阶,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少工委决定召开“全省少先队工作理论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内容:
 
  面对我省全面建设西部强省、构建“和谐陕西”和基础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少先队工作社会化,实现少先队事业标准化,充分发挥队刊队报等少先队文化阵地的作用,对于实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一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努力培育“四有”新人,有着重大意义。
 
  1、西部地区贯彻“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实践探索;
 
  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思考;
 
  3、少先队文化建设与发展;
 
  4、少先队活动社会化工作的新尝试。
 
  二、研讨会时间:
 
    2007年7月20 日至7月26 日,会期7 天。参会人员于7月20日上午在团省委集中。
 
  三、研讨会地点:
 
    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四、参加人员:
 
    各市(区)团委书记或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书记,部分县区团委书记和有关单位负责人。
 
  五、研讨会费用:
 
  参会人员在参会期间的食宿由《少年月刊》杂志社负担,培训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具体要求:
 
    1、这次研讨会是贯彻省少代会精神的具体措施 ,各市区团委要高度重视,确保参会人员。
 
    2、请各市区团委按照要求将参会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和联系方式于7月5日前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电话:029-88410185,联系人:孙亮。
 
    附件:陕西省少先队工作理论研讨会登记表                     
 
 
 
            共 青 团 陕西 省 委           陕 西 省 少 工 委
                                         200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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