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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联发〔2007〕46号 关于命名第二批“陕西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决定

更新时间:07年12月30日 点击数:1866

 为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青少年维权工程”工作会议和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通过开展命名活动,调动和激励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事业,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和支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根据《关于申报第二批“陕西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通知》(陕团联发〔2007〕35号)的有关要求,经逐级申报、严格评选,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命名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等40个基层单位为第二批陕西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希望各相关行业系统基层单位,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希望被命名的“陕西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单位以此为新的起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建设成果,拓展活动载体,积极宣传“两法两办法”以及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青少年自护教育工作,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二批陕西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名单
 
 
 
    共青团陕西省委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
 
    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 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30日
 
附件:
第二批陕西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名单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西安市雁塔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女子监狱
陕西省女劳教所
西安市户县法律援助中心
陕西省西安小学
西安市第一中学
长庆二中
西安市工商局新城分局西一路工商所
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东大街工商所
陕西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时代法制》
陕西电视台公共·政法频道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
宝鸡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宝鸡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
陕西省眉县劳教所
宝鸡市金河劳教所
宝鸡市工商局高新分局石鼓工商所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治安大队
陕西省马栏监狱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检察院
渭南市临渭区看守所
陕西省富平监狱
榆林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
陕西省神木县看守所
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巡逻警察大队
延安市宝塔区看守所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公安分局汉中路派出所
陕西省南郑县职业教育中心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安康电视台
商洛市司法局宣传科
商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杨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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