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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06年12月30日 点击数:2032

各市(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各厅(局、总公司)团委,各大专院校团委:

    自我国部分地区发生非典型性肺炎疫情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防治非典型性肺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目前防治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治愈率明显增加。但从我省情况来看,非典型肺炎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现就认真做好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对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认识
   做好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发展和稳定。全省各级团组织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协助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团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在了解信息、反映情况和稳定青年情绪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党政对防治疫情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动员各级团干部,狠抓各项预防和控制措施的落实。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做好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医疗卫生战线和医学高等院校团组织,要以招募和交换接力的方式积极组织青年卫生志愿者服务队到农村去开展短期卫生防疫服务。窗口服务行业特别是“青年文明号”单位要充分发挥好防治作用。已发现与疫情的地区,团组织要积极配合党政部门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防治与疫情扩散,力争尽快消除疫情;未发现疫情的地区,要保持高度警惕,加强监控和防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近期不要举行大型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活动。

  三、加强宣传,普及预防知识和方法
  各级团组织要利用墙报、广播、局域网和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一系列政策措施,向广大团员青年介绍疾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鼓励并动员青年多到户外进行身体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免疫能力,要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澄清各种不实信息,进一步疏导和稳定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情绪。

  四、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为了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工作。团省委成立了由副书记井剑萍为组长、尉俊东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机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预防“非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实行零报告制度。全省各级团组织也要立即成立相应组织,确保责任落实。

  五、完善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建立、完善值班制度和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团员青年的健康状况,及时掌握疫情,一旦发现,迅速向党政和上级组织报告及时、准确地信息。齐心协力打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攻坚战,为夺取防疫工作的新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各地如发现疫情,请及时上报团省委办公室(电话:8407451,传真:8412015)。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0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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