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由共青团渭城区委、渭城区少工委承办的咸阳市创建“红领巾法学院”、青少年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在泾河湾酒店召开。团市委书记刘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仲屹出席并讲话,渭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向东致辞,会议由市少先队总辅导员马秋玲主持。团市委副书记李宏、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白鹏蛟、团市委挂职副书记胡誉丹、市教育局创文办主任王军强,以及来自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团委、教育局分管领导、“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单位负责人、市区各中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代表120余人参加会议。
刘向东在致辞中表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广大青年干部、教育工作者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把推进改革创新作为开展好工作的动力,准确把握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和教育需求,创新宣传阵地、创新品牌项目,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强化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护意识,切实维护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会议通报了各县市区创建“红领巾法学院”和青少年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命名表彰了渭城区道北小学等18家咸阳市首批“红领巾法学院”。会上,市禁毒办向渭城区风轮小学授予“咸阳市青少年毒品宣传教育示范点”奖牌。共青团渭城区委书记进行了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市中院副院长刘仲屹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全市法院系统近年来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法治宣教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并对法院系统如何通过“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推动未保和少年审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刘杰在讲话中要求,做好“红领巾法学院”创建、青少年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市区团(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夯实责任,联动开展;要示范引领,点上突破,全面铺开;要依托优势,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有力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
自2012年风轮小学成立全省首家“红领巾法学院”并挂牌以来,得到各级各界的肯定和支持。“红领巾法学院”品牌创建工作是共青团、法院、教育以及少先队密切合作的典范和重要特色品牌,是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创新载体。下一步,共青团将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面铺开“红领巾法学院”品牌创建和青少年毒品预防工作,大力推广青少年喜欢的体验式、参与式的法治宣教活动,推动青少年法治宣教活动向系列化、层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