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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岚皋县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更新时间:15年11月06日 点击数:535

今年以来,团岚皋县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中央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不断强化学习、严肃党纪、改进作风、厘清责任,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供了保障。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位、任务压紧压实。与此同时,以完善“一岗双责”为支撑点,以细化履责措施为工作重点,以健全监督机制为主要抓手,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等文件精神,廉政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团干部“不想腐”;认真落实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使团干部“不能腐”;强化典型警示教育,使团干部“不敢腐”,主动适应从严治党、从严治团的新常态,全力构建全县共青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为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团县委对学习培训、请销假、财务管理、接待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坚持从细节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构建长效机制,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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