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团莲湖区委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精神。团区委书记侯运生主持会议。
会上,侯书记带领大家一起学习讨论《通报》精神,深刻理解中央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明确要求,认真剖析各类腐败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全面认识“关键少数”违纪违法的严重性质和恶劣影响,并针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 将《通报》的学习讨论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当中来,以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对照检查自己工作生活当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总结反思、汲取深刻教训,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为上的老实人、作风上的干净人。二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强化团区委党组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拒腐防变、保持本色的坚定性。三是以学习讨论《通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具体相关制度,不断增强党纪党规意识,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真正把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