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团旗 团徽 团歌 团章
基层组织工作动态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团紫阳县委举行“青少年成长法律导师”聘书发放仪式

更新时间:14年12月08日 点击数:479

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12月3日,由紫阳县委举办的紫阳县“青少年成长导师”聘书发放仪式在紫阳“青春驿站”隆重举行。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城关镇河堤路社区等单位负责人,紫阳县“青春驿站”全体人员参加活动。

发放仪式上,团县委负责人就青少年保护、法制宣传等工作做了详细介绍和安排部署。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刘明彬对紫阳团县委在青少年维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和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随后,县综治办、团县委和县司法局等单位联合为戴宗礼、乌娟等2名律师颁发了“紫阳县青少年成长法律导师”聘书。受到聘任的法律导师表示,绝不辜负团县委等部门的积极信任,并将深入全县部分镇和学校中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力所能及的在未成年人保护、青少年维权和防止青少违法犯罪等方面提供法律帮助,让更多的青少年知法、懂法和守法。

上一篇文章:团新城区委举办2014年全区辅导员培训班

下一篇文章: 团陇县县委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