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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洛南县委全面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副校级待遇

更新时间:14年11月19日 点击数:637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和市委1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工作,推动新时期全县少年儿童和少先队事业创新发展,根据陕教10号文件要求,洛南县委、县教体局、县少工委联合对符合少先队辅导员任职资格条件,成绩优异,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并热爱少先队工作的优秀教师,按照人事任命程序进行了推荐、考察和任命,本次任命的35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均参加过全市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并通过考核的优秀辅导员。

通过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逐步推动全县辅导员队伍建设走上正规,实现少先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有效提高广大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洛南县少先队工作水平,努力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这是团县委、县教体局、县少工委在加强少先队工作“三项建设”的最重要的一步,也是实现洛南县少先队工作全面活跃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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