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发扬中华民族舍己救人、无私奉献的传统美德,激励全区广大团员青年把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作为自己不懈的人生追求。坚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进取精神;坚持执着事业、追求卓越的敬业精神;坚持舍己为人、不畏牺牲的崇高精神。团金台区委号召全区广大团员青年学习“人民卫士”——耿永红。
耿永红,男,生于1977年12月。生前系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一级警司,2013年10月在押解犯罪嫌疑人途中突遇车祸,为保护犯罪嫌疑人不幸因公牺牲,他是宝鸡市公安战线的杰出代表,是该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他的先进事迹和高尚情操,感人至深、催人奋进,是新时期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楷模。
团区委指出一是要把开展向耿永红同志学习活动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做好团组织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要把开展向耿永红同志学习活动与团区委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结合起来。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大力培育和弘扬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不畏艰辛、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提高业务水平,树立团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把开展向耿永红同志学习活动与全民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各基层团组织,要按照区委及团区委下发文件精神,重视在创文志愿活动中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的作用。在全区营造团员青年创文志愿活动的宣传氛围。要组织发现一批重点示范集体,推出一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切实建立一批青年文明岗、先锋岗等。要提倡团员把身份亮出来,使团员的先进性得到充分体现,进一步树立团员、团干部的良好形象。要注重加强社会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再次掀起团员青年创文志愿活动新热潮。
耿永红同志的牺牲集中体现了“爱国守信、勤劳质朴、宽厚包容、尚德重礼、务实进取”的陕西精神。会后大家纷纷表示,我们要以学习耿永红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从学习事迹中得到精神的洗礼,思想的升华,真正把耿永红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对照先进查找差距,对照典型查找问题,采取多种方式,迅速掀起“学、比、赶、超”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