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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汉中市委等12部门被授予“汉中市法律工作援助站”

更新时间:14年01月06日 点击数:549

1月3日上午,汉中市法律工作援助站授牌仪式在汉中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暨“青春驿站”总站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雁毅出席,市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等部门和我市一批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仪式。
 
仪式上,张雁毅等授予市法院、检察院、团市委等12个部门“汉中市法律工作援助站”牌匾。他在讲话中指出,在群众性服务窗口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践行群众路线、创新社会管理、拓展服务范围、方便困难群众的一项创新举措和“民生工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他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维权工作,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能力,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的努力。
 
市司法局局长付德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李代斌分别讲话。
 
团市委书记贾晓伟作为法律工作援助站单位代表发言,简要介绍近年来团市委在青少年维权方面所作的工作,表示今后将努力从提高青少年维权工作认识、拓宽服务领域、加强援助站自身建设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仪式后,张雁毅一行在团市委书记贾晓伟陪同下参观了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12355接线室、心理咨询室和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并听取团市委关于中心建设运行情况的汇报。
 
参观过程中,张雁毅等与12355热线专家和已经入驻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亲切交谈,在详细了解了12355热线运营、社会组织发展和公益项目实施情况,并翻阅了档案资料后,对团市委建设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希望各社会组织积极与政府沟通交流,政府将积极主动提供协调和工作支持。他要求团市委要总结好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认真梳理问题和困难,主动与司法部门联系,采取专题研讨等形式,共同探讨解决在青少年法律维权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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