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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白河县委“四坚持”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

更新时间:13年12月26日 点击数:446

为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促使机关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拒腐防变意识,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团白河县委切实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
 
坚持岗位任职教育。对新录用、新提拔和转岗使用的公职人员,上岗前通过任前廉政培训、廉政谈话、廉政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岗位廉政教育,使其熟知岗位廉政行为规范等要求。
 
坚持岗位日常教育。根据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抓好信念和宗旨教育,建立健全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使岗位廉政教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坚持岗位示范教育。着眼于“向同行学习、向身边人学习”,注意发现、培养身边勤廉兼优的典型,大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使党员干部赶有目标,学有榜样。
 
坚持岗位提醒教育。按照“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原则,对党员干部及时开展谈心和提醒教育活动,尽量把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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