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团旗 团徽 团歌 团章
基层组织工作动态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团咸阳市委、市少工委五条措施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精神

更新时间:13年09月17日 点击数:500

8月28日省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团省委、省少工委第一时间召开了学习贯彻省委《意见》精神专题会议。为全面深入贯彻省委《意见》及团省委、省少工委专题会议精神,团咸阳市委、市少工委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抓早动快,深入思考研究,通过出台少先队《实施意见》、加强少队活动课建设、创建市级少队活动室示范点、建设咸阳市青少年宫、举办全市少先队鼓号队检阅大赛等措施,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服务保障,全面促进全市少先队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少先队工作实施意见》的出台。团市委从机关和县市区团委抽调年轻骨干,组成了工作小组,认真拟定方案,明确了起草工作的任务、程序和时限要求。在起草过程中,注重把握全局,继承创新,破立结合,从进一步夯实少先队工作基础高度出发,围绕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内在要求,统筹考虑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问题。《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既与中、省加强少先队工作的主要精神相吻合,又考虑到基层少先队工作实际情况;既充分借鉴了兄弟省、市的成功做法,又努力克服了各种实际问题和障碍。同时,团市委加快向市委领导的请示汇报频率,《意见》在市委827日召开的常委会上专题审议通过。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出台后,我们又加入了新的元素,对咸阳市《意见》又做了进一步完善,市长卫华、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乔军及各位常委对此专门做出了重要批示,《意见》即将于近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
 
二是联合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的通知》。少先队活动课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的活动课,对于少先队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团市委,市少工委加强与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力度,共同研究落实具体措施,联合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的通知》(团咸联发[2013]41号),要求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团组织加强协作,积极行动,力争在9月初暨开学之日能够将少先队活动课程列入中小学课表中。另一方面,团市委与市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少先队活动课督导组共同促进此项工作落实。同时,要求各级教育部门与各级团组织也要积极检查各中小学少先队课程安排的落实情况,确保少先队活动课能够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三是创建市级少先队大队室示范点。参照团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及省级少先队活动室建设标准及细则,团市委将少先队队室建设标准分为农村、城镇、城市三个级别建设,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指导力度,力争使少先队标准化队室建设年底前覆盖全市。同时,加强“全团带队”力度,由团市委联系有关爱心企业,在秦都、渭城、永寿、彬县四个县区建立市级少先队队室示范点,配备崭新的队旗、鼓号、桌椅、材料柜、书报架、鼓号架等基本物品,率先开展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活动课程,以此带动其它县区少先队队室建设和少先队活动课程的开展。
 
四是助推咸阳市青少年宫建设步伐。为确保全市青少年在校外有适合他们的教育活动场所,团市委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申请建设咸阳市青少年宫,已获批准,并得到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青少年群体的一致赞扬。青少年宫项目总投资9350万元,占地面积40亩,建筑面积10980万平方米。市青少年宫已于6月28日起进行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建设,标志着市青少年宫进入了实质性的建设阶段,预计2015年将正式投入使用。目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中。
 
五是筹备举办全市少先队鼓号队检阅大赛。团市委联合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及时下发《关于举办咸阳市少先队鼓号队检阅大赛的通知》(团咸联发〔201335号),拟定于20131013日联合举办全市少先队鼓号队检阅大赛。内容分为入退场队形、原地演奏、队形变换等。比赛由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组织在本辖区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中进行选拔,择优选送一支队伍参加市级检阅。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规范少先队鼓号队的组队、训练和展示方式,加强少先队基础建设和阵地建设,更好地锻炼少先队员的才干,展示咸阳市少年儿童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少先队礼仪教育和校园文化的整体水平。
                                               

上一篇文章:铜川百名留守儿童同看3D电影欢度中秋

下一篇文章: 团碑林区委组织学习作风建设年整改阶段工作推进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