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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礼泉县委担任未成年被告人“临时家长”

更新时间:13年05月13日 点击数:487

4月底,在礼泉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圆桌审判现场,来了一位特殊身份的代理家长”----礼泉团县委干部郑海江,这位特殊身份的代理家长是因未成年被告人小强(化名)的父母不能到场,为了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郑海江代表共青团组织担任小强的“临时家长”参加庭审。这是礼泉团县委切实履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体现。 
 
今年16岁的被告人小强,因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涉嫌犯聚众斗殴罪,被礼泉县检察院起诉至礼泉县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小强的父母应到庭参加诉讼,但因父母离异,母亲在其年幼时就改嫁,父亲下落不明,其监护人伯叔祖父也是对其不闻不问,根本不可能出庭。 
 
   团礼泉县委在了解情况后,及时参与,派员担任小强的临时家长,代行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在庭审中,“临时家长”一直陪伴在小强身边,积极维护小强的诉讼权益,并极力向法官为被告人小强求情。这位特殊临时家长的到场,及时缓解了被告人小强的紧张情绪,使其与法庭形成缓和的庭审氛围,小强当庭自愿认罪,表示自己会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据悉,礼泉团县委将进一步加大对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使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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