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提高其法律素质,按照团省委有关要求及青少年成长发展需要,3月15日,团延安市委邀请陕西北望律师事务所张星和朱景涛律师,为延安市实验中学1600余名学生带去了一堂生动的“新学期法制第一课”。团市委、实验中学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中,张律师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知法、学发、懂发、守法的必要性,就“违法”、“犯罪”分别作了解释。同时,围绕当前网络和媒体所关注的焦点事例和本地发生的典型青少年犯罪案例,结合我国刑法规定,对青少年犯罪的种类、特点、心理谈感受。例如“著名歌唱家李某某的儿子李某某涉嫌轮奸一案,很多的网友和媒体质疑这一年龄,为什么大家对其年龄这么感兴趣,这就涉及到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张律师以生动的讲解方式和鲜活的事例,博得了学生们的阵阵掌声。同时,他告诫同学们要引以为戒,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最后,朱律师谈到,社会预防、学校预防和自身预防是及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关键,他希望同学们通过本次活动,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争取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四有青年”。
“新学期法制第一课”是团市委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之一。今后,团市委将继续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