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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洛南县委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更新时间:13年03月20日 点击数:449

    在3月18日召开的洛南县政法工作会议上,团洛南县委被洛南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为“2012年度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去年以来,洛南团县委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成员单位和预防专项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加强学习,夯实责任,将平安建设工作与团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在机关单位和各级团组织努力营造“平安创建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法制宣传,全年共举办法制宣传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咨询300余人,不断提升“两法两办法”的社会知晓率;三是认真履行专项组职能,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了洛南县闲散青少年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四是积极参与“两率一度”宣传,向全县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发送信息300余条;五是动员团员青年广泛参与“洛南平安我平安,我为平安做贡献”活动;六是加强单位自身平安创建,制定、修订了平安建设有关制度机制,改善办公条件,增加安全设施,单位连续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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