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综治办关于维稳安保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 “十八大”期间碑林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共青团碑林区委结合历年组织开展各项大型志愿者活动工作的基础,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对“十八大”期间青年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和安保巡逻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
团碑林区委本着“分级组建,统一行动”的原则,按照全民参与“十八大”安保工作的思路,以各街道(社区)、学校及非公企业团组织为重点,制定了三项主要措施:
(一)各街道(社区)团组织指导辖区青年志愿者开展巡逻防控和宣传工作。结合地区复杂程度、人群密集程度,分别确定本辖区的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将治安防控力量分布到上述地区并及时深入了解居民群众舆情动态,通过加强宣传,让广大团员青年和群众自觉加入到维护“十八大”期间社会稳定的行动中来。
(二)团区委及区教育局团委组织辖区各中、小学校团干部、教职员工、学校安保力量和愿意为“十八大”安保作贡献的青年积极分子组成义务巡逻队,对学校内部、周边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同时通过辅导员和主要学生干部掌握校园舆情动态,适当开展主题活动宣传十六大以来我国取得的各项辉煌成就,在学生群体中形成爱祖国、爱碑林的良好社会氛围,保证学生思想稳定。
(三)团区委指导辖区街道各非公企业团组织积极开展巡逻防控、安全防范和宣传工作。安排各非公企业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做好“十八大”期间本单位责任区的安保巡逻工作,并积极协助街道团干部对本单位青年做好正面宣传,深入掌握青年舆情思想动态,防患于未然。
团区委要求各相关基层团组织在青年志愿者安保巡逻工作中要提高认识,强化组织,明确职责,团结协作,对此项工作给予最大的支持。同时必须保障此项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需要,为本单位参加安保工作的青年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保障,切实把安保工作作为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为“十八大”胜利召开和碑林区社会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