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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召开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

更新时间:11年12月06日 点击数:488

为了有效做好新时期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12月1日,商洛市召开了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黄思光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陈知武主持会议。
 
会上,团市委副书记、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曹艳萍汇报了近年来商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宣读了《商洛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讨论稿),市未保委17个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热烈讨论了工作职责,并对今后的未保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黄市长在讲话中指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需要党和政府,乃至全社会共同重视、关心、呵护的主要群体。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进一步增强未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它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扎扎实实开展,实实在在推动。
 
黄市长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方方面面,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探索、破解难题,切实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要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在改进教育方法、形式的基础上,因材施教,把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贯穿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各个阶段。要以“六五”普法实施为契机,把学习、宣传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未保工作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要通过严厉打击网吧违法经营、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提供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丰富未成年人精神食粮、帮教和安置失足未成年人等措施,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市未保委要从2012年起,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围绕工作重点,坚持每年为未成年人作十件好事。三是要强化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要通过开展社会闲散青少年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救助流浪孤残儿童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大力整治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违法行为、开展各类“留守儿童”关爱活动、落实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等方式,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重点青少年的水平,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黄市长要求,要加强机构建设,把未保组织纵深向乡镇(街道)延伸,扩大组织覆盖面;要从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未保工作支持和保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真正做到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切实把未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履行好各自负担的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实现工作方式和内容的创新,努力开创商洛市未保工作的新局面,全面提高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能力。
 
陈秘书长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市未保办要在收集、总结成员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及时上报、下发会议精神及有关情况。二是市未保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好未保委会议精神,提高工作认识,认真履行职责,齐心协力推动我市未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市未保办要按照黄市长提出“为未成年人办十件好事”的要求,尽快制定成熟的落实意见,并列入2012年市未保委工作要点之中。
 
会议还讨论并通过了《关于落实市二届人大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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