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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召开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

更新时间:11年08月17日 点击数:564

为贯彻落实全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新城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8月16日,新城区召开了2011年新城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区综治委副主任、区预防领导小组组长、区人大副主任张车让等领导出席,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预防领导小组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区预防领导小组副组长、区综治办主任赵利华主持。
会上,区预防领导小组副组长、区预防办主任、团区委书记李博做了工作报告,宣读了《新城区综治委关于调整新城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审议通过了《新城区预防工作考核办法》。最后,张车让主任做了重要讲话。
张车让主任在讲话中对全区近年来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新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出了要求:
首先,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扩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影响力,认识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培育社会新人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平安新城、推动新城加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创先争优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其次,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执行力,努力推进法制宣传建设,在基础教育上下功夫;推进特殊群体建设,在教育帮扶上下功夫;推进品牌项目建设,在打造特色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最后,要健全领导、完善机制,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凝聚力,坚持强化责任与完善机制相结合、坚持专项行动与齐抓共管相结合、坚持典型宣传与适时奖惩结合,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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