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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选工作

更新时间:11年04月14日 点击数:431

为切实加强农村青年诚信意识教育,促进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推动农村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覆盖面,增强金融支持三农力度,从今年4月至7月,团市委、人民银行宝鸡分行、市农业银行、省信用联社宝鸡办事处在全市12个县区联合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选工作。
评选范围涵盖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销售、服务等各类涉农领域的创业青年,要求年龄在18—45周岁,有固定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收入稳定,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逾期贷款未还和信用卡恶意透支,有较好的创业项目和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在涉农领域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创业青年。
团组织与涉农金融机构将组建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定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采集和更新农村青年信用信息,共同对农村青年开展信用评定。根据评定结果,授予不同等级的信用示范户,并以此作为农村青年申请小额贷款的重要依据。计划在全市每个乡镇评选10名镇级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每县区评选50名县级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推优至市级,评选出100名市级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
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选工作主要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诚信教育,打造信用示范户融资绿色通道,在审批流程以及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农村创业青年适当优惠。团组织和涉农金融机构将针对有创业就业融资需求的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根据信用评价等级,提供以小额信用贷款为主要形式的资金支持。同时针对部分创业青年资金需求量大等情况,可结合其他抵押担保方式,提高贷款额度与期限。团市委、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将通过财政贴息、设立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等多种方式,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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