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在2011年2月11日召开的黄陵县县委十四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上, 团县委被县委授予2010年度全县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称号。这是团县委继2008年荣获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称号后又一次喜获这一荣誉。
2010年以来,团黄陵县委在县委和团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团省、市委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实现团的“四项”职能为目标,按照“创新机制、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提升水平”的思路,采取“抓乡镇,建堡垒;抓农村,夯基础;抓机关,强作风;抓学校,提素质;抓两新,求突破”的工作措施,坚持项目化推进、品牌化建设、事业化发展,着眼大局,立足实际,团结带领全县团员青年为建设富裕、生态、和谐的新黄陵做出了积极贡献。团县委2010年先后被团市委授予延安市2009年共青团工作优秀奖;团省委、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授予“陕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先进集体”称号;团省委、省少工委授予全省发挥队刊作用促进少先队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授予“陕西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
荣誉的取得是全县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努力奋斗的结果,更离不开团省市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在2011年的工作中,团县委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推动黄陵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