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汉中市委追授刘圳堃同学汉中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王振同学、郝成浩同志汉中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并倡议全市青少年向刘圳堃、王振、郝成浩同志学习。
刘圳堃,男17岁,共青团员,镇巴县泾洋镇人,生前系镇巴中学高二(15)班学生;王振,男18岁,共青团员,镇巴县泾洋镇人,现在海南师范大学就读;郝成浩,男,25岁,共青团员,镇巴县泾洋镇人,复员退伍军人。2010年7月20日,刘圳堃、王振、郝成浩在泾洋镇捞旗河拦水坝河滩处游泳后休息时,遇女青年熊某不慎落水遇险,便奋不顾身跳入水中合力实救,熊某最终获救,但刘圳堃同学却因体力消耗殆尽被卷入急流,献出了年仅17岁的宝贵生命。他们不顾个人安危,挽救他人生命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和当代青年的崇高追求,展现了当代共青团员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道德风尚,特别是刘圳堃舍己救人,献出生命的感人行为,谱写了新时代的青春之歌,是当代青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优秀典范。
为表彰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市广大青少年中掀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新风的热潮,进一步保护和鼓励青少年见义勇为、奉献社会的行为,团汉中市委向全市广大青少年发出倡议,号召青少年学习刘圳堃、王振、郝成浩3名优秀团员青年见义勇为、舍已救人的高尚品格,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和友爱互助、共赴危难的协作精神。并要求全市各级共青团、青联、少先队组织广泛开展向刘圳堃、王振、郝成浩学习活动,把他们的感人事迹作为团结教育青少年的生动教材,引导广大青少年以先进模范为榜样,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同时,还要求全市各级团组织把开展向刘圳堃、王振、郝成浩同志学习活动和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弘扬传统美德、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突破发展的实践中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