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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汉中市委举办2010年度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培训会

更新时间:10年09月20日 点击数:544

 
为不断丰富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载体,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创建和管理,推动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团汉中市委于9月16日在金江大酒店举办了2010年度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培训会,来自各行各业的本年度在建市级青年文明号(标兵)集体负责人,汉台区、有关市直企事业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和电力、交通、金融、地税、国税等行业系统负责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干部共55人参加了培训会。会议由团市委组宣部部长许峰同志主持。
 
会议表彰了荣获2009年度“陕西省青年文明号标兵”荣誉称号的汉中市市级会计核算中心和荣获2009年度“陕西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汉中市财政局办公室、汉中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汉中飞鹿商贸有限公司;团市委副书记徐红菊同志通报了近年来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情况;汉台区公安消防大队、移动陕西公司大河坎分公司梁山路营业厅、汉中公路局勉略二级路收费站三家2010年度汉中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作了创建经验交流发言;团市委组宣部部长许峰同志介绍了《汉中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重点内容,并就下半年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团汉中市委书记王俊生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所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重创建轻保持、重命名轻检查和动态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并就如何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严格创建标准和程序。被推荐青年集体要符合创建条件,事迹要真实典型,确实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二是珍惜荣誉稳步提高。青年文明号集体要提高荣誉感,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通过有效措施和活动载体,不断深化创建成果,促进自身工作再创佳绩;三是加强联系实现共创。努力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不断增进创建集体之间的横向交流,广泛宣传和提供有益借鉴,努力营造以学促创、共同提高的良好活动氛围;四是强化动态管理。充分利用监督、检查、考核等手段实现对创建活动的全程动态管理,促进创建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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