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勉县县委联合县新农办、商务局等部门成立了新农村“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新农村“幸福家庭”活动的安排意见》,目的是让更多农村家庭享受到国家家电下乡政策带来的实惠,使广大农民群众过上幸福家庭生活。
此次创建活动的标准是,新农村“幸福家庭”要达到“三高、五好”标准,即:家庭收入高、住房档次高、生活电气化程度高;爱国守法好,崇尚科学好,尊老爱幼好,邻里和睦好,居所环境好。其中对各项标准又做了进一步细化,“三高”是物质指标,旨在活跃农村经济,繁荣农村市场,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进一步培养和激发社会消费能力,促进生产和消费快速健康发展,形成消费推动生产,生产保障消费的良性互动,不断提高农村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五好” 是精神指标,是丰富农民生活,化解农村矛盾,构建农村积极向上,崇尚新风的需要。
此创建活动将在每年12月底前,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乡镇所报创建户进行逐户验收,验收合格的创建户确定为新农村“幸福家庭”,并入户授牌,还可以享受到优惠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