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碑林区“环境提升年”精神,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我区节能工作会议精神,团区委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实行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团区委坚持每周学习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合理消费和提高资源效率为核心,全面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国家政策法规。
二是加强管理。以“机关环境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推动团区委部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以建设节约型部门为目标,强化管理,健全体制,创新机制,制定相关措施。
三是加强落实。以节水、节电、节油为重点,在部门日常工作中,从“节约每一张纸,节约每一度电”做起,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
四是加强宣传。以活动为载体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组织全区志愿者开展“低碳环保骑行活动”等活动,为全区的节能工作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