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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陇县县委再次荣获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更新时间:10年03月11日 点击数:547

 
      从3月9日召开的陇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兑现会上传来喜讯,团陇县县委继2008年之后,再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并现场颁发荣誉奖牌1面,团县委机关干部人均奖励现金1200元。2009年,团陇县县委出色完成了年内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在基层团建创新、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创建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多次受到各级领导的表扬,这次目标责任考核,在全县党群口19个单位中,仅团县委和县法院、农工部分获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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