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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被团中央确定为陕西唯一城市社区试点单位

更新时间:09年07月17日 点击数:688


    近日,团中央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一批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团建试点工作。宝鸡市渭滨区团委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市辖区团委被确定为全团城市社区基层团组织建设试点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团宝鸡市委在前期调查研究和“青春共建和谐社区行动”试点的基础上,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确定专人担任试点工作指导员,对市协指委分会按地域进行了重新划分,并安排市直及驻宝部省属单位团组织开展向社区团组织报到活动。渭滨团区委也提早动手,积极争取区委支持,召开了全区社区团建暨“青春共建和谐社区”行动动员会,扎实开展“1234”工程(建好一个组织,整合两种资源,建立三种机制,做好四项服务),这些都为城市社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目前,按照探索建立共青团工作联系协调机制,探索对街道、社区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方式,探索加强对青年自组织联系和引导的任务和内容要求,分5个阶段正式启动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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