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优化工作环境,切实推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镇巴团县委争取各级党政重视支持,多措并举加大了对全县团组织的建设和整改力度,有力推进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及团建创新工作。
一、争取县委重视,以党建带团建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团县委在对县直各单位团员青年结构,团组织设置、运转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及团建创新工作的初步意见,2008年12月,重点就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及此意见向县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团建问题得到了县委高度重视和支持,所提议题均得以顺利通过,特别是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考核总体系的建议得以采纳,切实提高了基层党政对共青团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了党建带团建工作力度,将大力扭转团的工作热在上面、冷在基层的被动局面。
二、结合实际分类推进,创新思路狠抓基层团青组织建设
2009年1月4日,县委组织部与团县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县直各单位团组织及青年工作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乡镇团干部配备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重要文件,对全县的机关、乡镇团组织建设及团干部配备问题提出了规范的指导性意见。针对县直单位青年多、团员少,团青比例严重失调,部分单位团组织自行消失,团组织工作弱化的现状和乡镇团干部缺额多、兼职多,团的工作出现断档的现象,提出三点工作措施:一是在乡镇团干部队伍建设狠下功夫,要求有缺额的乡镇必须尽快选齐配好团干部,把政治素质强、业务知识精,年龄在28岁左右,热爱青年和团的工作的党、团员选配进团组织班子,并就团干部专职专用,解决团干部政治待遇,加强团干部管理、培养和教育,促进团干部成长成才,优化工作条件、为团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等问题向乡镇党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使乡镇团干部配备管理工作得到规范,外部工作环境得到是明显优化,为下一步开展乡镇、农村共青团工作打下了较好基础;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共青团组织,县委组织部、团县委根据摸底情况,明确提出已建团单位及应建未建单位名单,指出各单位党组织负有建立团组织的责任,具备建团条件的34个县级单位必须建立团组织,消除县直单位团建工作“空白点”,并加强团的班子建设,选配好团干部,落实阵地、经费等基础保障,开展好团的各项活动;三是研究制定了《镇巴县青年工作委员会条例(试行)》,指出青年工作委员会作为共青团的外围组织,应在单位党组织领导和团县委协管下,结合业务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好本单位青年工作,加强青年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活跃青年文化娱乐生活,发挥出组织、引导、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及服从服务于大局的职能作用,引导青年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全县共有19个不符合建团条件,但青年人数较多的县直单位组建了青年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延长了团的工作手臂,扩大了共青团组织对青年的覆盖面。
三、以“兴镇先锋行动”为推动,大力加强基层团组织队伍、组织、制度、能力建设
为配合县委、县委组织部提出的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实施“兴镇先锋行动”的工作,切实发挥共青团组织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县委决定从2008年9月至2012年12月在全县团组织、团员青年及各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全面贯彻落实“兴镇先锋行动”,针对农村、机关、学校团组织不同工作性质,提出以青年志愿者行动、青春建功新农村等工作为载体来具体推动,动员团员青年做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的先锋。同时,以实施兴镇先锋行动为契机,配合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同步推进团建工作,从队伍、组织、制度、能力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
镇巴团县委确定2009年为全县基层团建工作年,提出抢抓当前良好工作机遇,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手段,在搞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竭力抓好阵地、队伍、机制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大力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青年工作委员会建设成果,并从社区建团、非公经济建团、外出务工人员密集地建团等方面不断加大团建创新工作力度,团结带领全县各级团组织共同推进共青团事业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