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农民工大量增加的实际,商州区团委采取多项举措,积极帮助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
商州区团委要求各乡镇团委与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深入乡村,逐人询问登记,密切关注农民工返乡动态,准确掌握返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及时采取扶助措施,确保帮扶措施到位。各乡镇团委认真开展城乡建设、大项目启动等各类就业岗位信息调查,摸清辖区内各类企业和新开工项目用工需求状况,运用优惠扶持政策组织和引导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各类企业和新开工项目单位要积极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积极组织和引导返乡农民工投入一村一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新农村建设之中。
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思路,商州区团委将有培训愿望的返乡农民工全部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实施范围。对就地就近务工者,逐村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对愿意在家务农者,组织开展种植、养殖、加工等实用技术培训。农业、教育、扶贫及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人人技能工程”等培训项目,2009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培训2万人。
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就业专项资金中筹集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扩大农民工返乡创业。对有自主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对通过培训创业就业的,协调劳动部门给予培训机构每人18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对参加了创业培训并有成熟项目的返乡农民工给予2—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经信用社区或村委会推荐的,可逐步取消反担保;对农村劳动者创业登记涉及经营场所的,在工商注册登记费上给予优惠。支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生产用途的前提下,农民可以其土地承包期经营权的收益作价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实施工商受理、初审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级申请,核发营业执照。
对返乡农民工就业在政策资金上给予优惠。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初次参加技能培训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培训结束后申请技能鉴定的,可享受150元技能鉴定补贴。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向农民工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介绍成功给予每人150元职业介绍补贴。区内各类企业招用农民工,签订二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劳动部门根据招用人数,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岗位前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