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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坚持“党建带团建” 切实夯实团建基础工程

更新时间:08年09月25日 点击数:719

 
      近年来,志丹团县委按照“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要求,始终将基层团建工作放在团县委各项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积极争取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抓紧抓好,现已初显成效。通过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贯彻落实,使全县各级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得到明显增强。
 
      全市基层“党建带团建”现场推进会后,团县委按照会议精神,结合中、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迅速向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以县委文件制定下发了《中共志丹县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要求,全县各乡镇团委书记,均由30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委委员或副科级领导干部兼任,不是党委委员的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团委书记必须列席同级党委会议,配备一名27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职团委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并作为团委书记的培养对象;县直各大口团委书记年龄必须在27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全部列入科级后备干部,在年度工作考核中优秀的将优先提拔使用;全县各中小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在任期内享受学校教导主任待遇,并应是校委会或校党委(总支、支部)成员,参加学校行政会议。
 
      为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团县委与县委组织部配套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管区、街道办)团委书记、副书记选配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重新设置县直机关团委并选配好团委书记的通知》,与县教育局配套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团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配齐配强了团干部队伍。团县委以此为契机,对全县各乡镇(管区、街道办)团委阵地进行建设,并对全县部分中心村、新农村建设村的团员活动阵地、青年活动中心进行了整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已有活动阵地,确保团员活动有组织、有阵地。经县委常委会同意,团县委书记已作为长期列席县委常委会人员被确定下来,现已开始长期列席。志丹中学、高级中学两校团委书记已由县委组织部发文,按副科级领导干部配备。按照“共青团县县上网工程”工作的要求,建设并开通了“志丹共青团网站”。
 
      今后,团县委将以全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在已创建成为全省团建先进县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团建工作力度,继续向团建工作更高目标迈进,以团的建设统领和促进全县共青团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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