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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推荐青少年优秀文化产品的启事

更新时间:12年02月24日 点击数:89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积极的文化导向,鼓励社会各界创作生产更多优秀的青少年文化产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共青团中央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青少年优秀文化产品征集、推荐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项目 

  有利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优秀图书、影视、歌曲、动漫、游戏等文化产品。 

  二、遴选和推荐 

  共青团中央将邀请相关文化领域专业人士和青少年代表组成全国青少年优秀文化产品遴选委员会,负责产品的遴选工作。 

  共青团中央将对遴选出的优秀文化产品分批向社会发布、向青少年推荐并举办相关活动。首批推荐产品将参加今年“五四”前举办的面向青少年的新媒体和文化产品展览交流会。 

  三、有关要求 

  1.参与征集的文化产品的条件是: 

  (1)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能够引导青少年形成积极健康的思想观念、精神追求和道德情操; 

  (2)具备较强的文化、艺术感染力,制作水准精良; 

  (3)符合青少年的接受习惯和审美特点; 

  (4)具有一定的发行量、票房、收视率、网络点击率等,在青少年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 

  (5)首次播映、出版的时间须在2009年1月1日后。
 
  2.参与征集的文化产品推报材料的要求是: 

  (1)图书要报送样书5份,并附创作出版发行基本情况介绍; 

  (2)电影、电视剧、动漫片要报送样片(VCD或DVD光盘格式)3份,并附编创发行基本情况介绍; 

  (3)歌曲要报送MV光盘(或CD光盘)3份,并附创作演唱发行基本情况介绍; 

  (4)游戏要报送游戏光盘3份,并附制作发行运行基本情况介绍。 

  3.推报材料须于2012年3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至共青团中央宣传部。联系人:张彤、吕通义;联系电话:010-85212906、85212094;手机号:13901339755、13522250565;电子邮箱:
tzyxcbwtc@sina.com;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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