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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签订

更新时间:19年10月29日 点击数:1952

10月29日上午,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培训班暨签约仪式在陕西检察官教育培训中心举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曦、团省委副书记黄华出席开班式并讲话。来自市县两级团委权益工作负责人、相关社会组织、市县未检工作负责人等共计约80人参加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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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仪式上,梁曦副检察长、黄华副书记分别代表省检察院、团省委在《陕西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并就贯彻落实好框架协议作出安排部署。团省委副书记黄华对各级团组织及参训团干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主动介入,加强与同级检察机关对接协商,不断深化合作方式,拓展合作内容,建立健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机制。二是搭建桥梁,加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力度,加强青少年社工队伍建设步伐,增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专业力量。三是试点推动,在抓好全国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启动省级试点工作,努力提升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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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签约与专题培训一并进行。签约后省检察院与团省委将联合举办为期4天的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市县两级未检业务骨干与团组织权益工作队伍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协议条款落地生根,为我省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据悉,2018年4月,最高检、团中央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就该项工作做出了顶层设计。此次签订仪式是对最高检和团中央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也是结合实际构建陕西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有益探索。省内有关试点工作将在培训结束后随即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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