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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陕西省委 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更新时间:21小时前 点击数:107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宗局(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体育局、统计局、社会科学院: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等15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 助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意见》(中青联发〔2026〕5 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大力营造“城市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城市更有为”的良好氛围,团省委、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加快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陕西省委 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体育局 陕西省统计局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2026年7月8日


加快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等15部门《关于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 助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意见》,落实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推动形成“城市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城市更有为”的良好局面。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主要目标

坚持党管青年原则,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把促进青年发展全面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等各领域,建设一批青年发展型城市(县域),实施一批青年可感可及的实事项目,着力推动解决青年就业创业、住房保障、心理健康、社会融入等急难愁盼问题,营造青年“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的发展环境,力争到2030年,青年发展型城市理念广泛普及,各项工作取得标志性成果,到2035年,与基本建成现代化人民城市同步,形成比较成熟完善的青年发展制度体制,实现青年高质量发展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双向赋能、互促共进。

二、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县域)建设。积极推进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县域)试点工作,支持各市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建设路径,每年选取部分县(市、区)开展青年发展型县域建设试点,鼓励各地立足实际,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设路径与典型经验,形成梯次推进、多点支撑的工作格局。(省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展多元就业渠道。做好青年人才引进和青年人口吸引工作,打造青年就业向往之城,加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吸纳力度。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就业工作衔接,分类施策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开展精准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不低于90%。常态化开展“乐业陕西 就在三秦”等招聘活动,每年归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不少于90万个。探索依托家门口的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等资源建设“青年就业驿站”。加大新职业新岗位开发力度,拓展青年新职业就业渠道。扩大县域经济吸纳青年就业承载力,支持青年在县域特色产业、乡村富民产业等领域就业创业。加大对青年非遗传承人的扶持力度,拓宽青年文化领域就业渠道。(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就业服务体系。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健全高校与企业联合培育青年复合型人才机制,提升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的精准适配度。实施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深入开展就业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依托链主、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开放型实习实践基地,每年组织不少于1 万名大学生赴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践。积极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每年开展青年新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支持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及各类新业态领域实现多元化就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青年科技创新。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等机制。高质量建设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支持属地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紧缺人才。强化产学研协同育才用才,强化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青年企业家协同创新,探索“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用才模式,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在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间有序流动。支持青年团队(青年突击队)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稳步扩大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对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基础研究的资助规模。实施三秦英才引进计划、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创新人才攀登计划等,构建科技人才梯次培育体系,遴选培育一批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举办“国创赛”“挑战杯”“创青春”、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推动优质项目在陕落地转化,完善青年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青年人才的激励力度,推动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协同发展。(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助力青年创业发展。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推动青年创新创业要素在陕集聚,支持青年初创企业发展壮大,吸引青年主导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落地发展。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创业模式,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青年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提供一站式孵化服务。发挥省级科创母基金作用,带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提质扩面,培育“耐心资本”,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指导各地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用好“秦青优惠贷”等金融产品,降低青年创业融资成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青年安居保障。积极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阶梯式青年安居体系。鼓励各市(区、县)提供“一张床”,推广“青年驿站”,重点为毕业三年内异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不少于7 天、不超过14天的免费住宿。支持保障“一间房”,合理调整准入门槛,对符合条件的青年群体给予公租房保障。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改建空置商业办公用房等方式,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解决住房困难,为网约配送员、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提供质优价廉的居住选择。提升已投入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水平。支持购买“一套房”,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县)出台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政策,扩大灵活就业青年群体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开展省内高校毕业季房源进校园活动,面向有租房需求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多元化供需对接服务。(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激励青年岗位建功。引导青年投身全省深化“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八场硬仗”的生动实践,鼓励青年在打造万亿级产业集群、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中担当生力军、突击队。立足关中科技赋能创新升级、陕北能源革命转型升级、陕南生态优先绿色升级的区域发展战略,引导青年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合理集聚、有序流动,各展所长。深入开展“技能陕西”行动,加强人工智能赋能青年技能更新,培育一批高技能人才、三秦工匠、大国工匠。组织动员青年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一线勇挑重担、冲锋在前,不断丰富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等“青”字号品牌的时代内涵。(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丰富青年生活新场景。将青年发展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将青年发展需求的相关指标纳入城市体检。探索对新增青年友好型公共服务功能的项目给予建筑面积、容积率等规划指标支持。结合“15分钟生活圈”建设,在老旧工业区、传统街区、城中村改造中增加青春元素,因地制宜打造一批青年友好型街区、园区、景区。推动城市中心区域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布局一批低成本工作空间、生活居所。实施“青春小店”招募扶持计划,推动直播电商、即时电商、社区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为青年创业者提供聚集性创业生态和流量支持。打造青年消费新场景,布局动漫、游戏等新业态,发展戏曲、话剧、相声、脱口秀等沉浸式演艺业态,激发青年消费新活力。(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关心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倡导“健康第一”理念,实施儿童青少年“明眸皓齿 身心健康”五健促进行动,每所学校原则上配备至少1名健康副校长,保障中小学生每日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帮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至少掌握1项体育运动技能。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契机,盘活城市“金角银边”,推进口袋公园、社区健身房、健身步道等嵌入式设施建设,推动学校、体校、青训中心等分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配齐建强学校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队伍,建立学生“一生一档”心理健康成长档案,完善学生心理健康监测预警及转介机制。健全12355“一站式、综合性、属地化”青少年服务体系,每年服务青少年不少于3万人次,强化与12345、12356、110等热线协同,整合医疗资源畅通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绿色通道”。倡导企业建立员工心理援助计划,鼓励在青年学习、工作、生活等聚集场所设置心理减压空间。(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护航青少年平安成长。做好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及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施“金盾护苗”专项行动,加强学生欺凌全链条防范治理,预防和制止涉青少年家庭暴力行为。严厉打击涉青少年网络欺凌、侮辱诽谤、金融诈骗等行为。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抵御不良网络文化侵蚀。建强“三秦家长学校”,配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做好禁毒教育和药物滥用预防管控。健全专门教育实施体系。(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青年婚恋服务。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做优普惠规范的联谊交友服务平台,加强婚恋观引导,倡导婚事新办简办,抵制婚嫁陋习、高价彩礼。深入实施育儿补贴制度,探索住房、出行、消费等多领域联动的生育支持政策。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广泛覆盖,营造生育友好环境。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改善孕产妇及儿童就医体验。鼓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围绕青年女性健康需求,大力发展妇女保健服务。推动适龄女孩HPV疫苗免费接种全覆盖,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落实产假、育儿假、生育保险等政策措施,鼓励用人单位探索弹性工作方式。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医保局、团省委、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大公共服务供给。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立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升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加大假期托管班资源供给。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提质增效、免费开放、智慧升级,每年开展“青年夜校”等品牌课程不少于3000场。加强医学学科建设投入,扩大心理门诊、睡眠门诊的覆盖范围,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落实探亲假、子女护理假等制度,优化养老服务供给,通过鼓励发展“通学公交”、加快推进社区食堂助餐服务等措施,缓解青年“一老一小”照护压力。(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塑造青年化城市人文新风貌。选树宣传“陕西好青年”,鼓励青年网络“大V”“UP主”传播正能量,支持青年讲好陕西故事。深入实施“中华文脉传三秦”主题文化活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依托文物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拓展公共文化新空间,打造文脉厚重、富有活力的城市文化名片。支持青年参与文化陕西新品牌建设,深化“百青计划”“百优计划”,实施省级艺术创作资助项目,每年资助一批青年艺术家开展艺术创作。发展青年文化创意产业,推出一批具有陕西独特标识的文学、影视、游戏、动漫IP及戏曲演艺精品。做强长安画派、陕西戏剧(秦腔)品牌,鼓励优秀传统戏剧等艺术团体进高校演出交流,打造数字文化体验新场景。办好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陕西省艺术节、秦腔艺术节等重大文化活动,扩大陕西特色艺术节、音乐节、马拉松、漫展、小剧场演出等文体活动影响力。加强城市文化环境治理,打击治理侵害青少年权益的不良文化产品及传播行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省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促进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扎实推进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开展“石榴籽一家亲”陕藏、陕疆青少年交流活动,促进各民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组织陕港澳青少年互访研学,开展“港澳青年看祖国”三秦行活动。完善便利台湾青年来陕学习、实习、就业、创业、生活的政策措施。深化与丝路沿线国家青年交流和务实合作,办好中国—中亚青年交流营、越南青年红色研学之旅等品牌项目,讲好陕西故事,提升青年国际传播能力。(省委外办、省委台办、省民族宗教委、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引导青年有序参与基层治理。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充分征求青年意见建议。实施“共青团·伙伴计划”“希望工程·伙伴计划”,每年打造社区、学校示范项目不少于15个。健全“基层团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社区治理机制,每年组织不少于8000名青少年事务社工、青年志愿者进社区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实施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组织“美丽中国·青春行动”系列活动,推进秦岭生态环保青年志愿联合行动,深化陕西青年助力“三个年”十大志愿服务项目,每年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000场次。推进“面对面”活动常态化,探索搭建人民建议征集、青年汇智团、“青年议事会”等载体。依托暖“新”驿站等为新兴领域青年提供关心关爱服务,鼓励网约配送员、快递员等新兴领域青年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省委社会工作部、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共青团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完善青年工作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青年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支持将青年发展纳入地方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推出增量改革举措。建立投入保障机制,构建财政、金融、社会多方参与的投入格局。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抓好重点任务落实,每年发布一批青年需求场景,做实一批青年实事项目。有关城市(县域)党委、政府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工作领导。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评价方式。健全完善青年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建立青年发展指标体系,开展青年发展状况动态调查研究,强化统计监测结果运用,适时评估青年政策实施效果。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不搞创建示范、达标活动、授牌命名、打分排序等。加强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省统计局、省社会科学院、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讲好新时代青年与城市共成长的陕西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青年发展的浓厚氛围。(省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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