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陕西共青团!

团旗 团徽 团歌 团章
通知公告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页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关于建立“非遗青年传薪者”人才库的通知

更新时间:09月15日 点击数:213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

为助力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深入实施青春传承中华文脉工程,按照《团省委“中华文脉传三秦”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安排,进一步掌握我省青年非遗传承人现状,加强青年非遗和文化类别人才队伍建设,为后续陕西共青团开展非遗保护、传播、传承活动储备资源,凝聚我省青年非遗人才专业力量,现拟建立陕西共青团“非遗青年传薪者”人才库。

一、人员要求

“非遗青年传薪者”人才库面向全省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青年传承人才。入库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长期定居陕西。

(四)长期从事非遗项目传承工作,熟练掌握一个或多个非遗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五)身体健康,有能力、有意愿持续开展非遗项目传播、传承工作。

(六)支持和热心参与共青团工作,能够积极参与青少年文化传承相关活动。

二、报送程序

(一)广泛挖掘:请各团市委、省直各团工委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所辖县(市、区)团委、基层团组织,依托文化单位、行业协会、非遗保护机构等多方力量,摸底排查,充分挖掘、收集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符合条件的非遗青年传承人。

(二)组织审核:各团市委、省直各团工委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符合条件的非遗青年传承人进行汇总和初步审核,确保人员信息真实准确。本次报送人数不限。

(三)材料报送:请各团市委、省直各团工委填写《“非遗青年传薪者”人才库信息汇总表》(附件),于9月26日前将电子版 (Word格式)通过电子邮箱上报至团省委宣传部。

(四)团省委宣传部最终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纳入本批人才库的人员进行公开发布,并在后续工作中予以项目、活动及宣传支持。


联系人:张力方

联系电话:029-88403732

电子邮箱:xcb88418209@126.com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关于建立“非遗青年传薪者”人才库的通知-副本.pdf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举办“中陕核生态环境杯”2025 年陕西省乡村振兴青年短视频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