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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2]38号 关于开展梳理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推报典型案例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03月13日 点击数:1191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
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已开展三年,为进一步打造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品牌,提升见习理念,按照团中央见习基地联合工作办公室要求,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梳理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推报典型案例的工作,并对开展见习工作较好的团组织和见习基地进行宣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2年3月13日至3月21日
二、主要内容
(一)见习基地梳理
1.见习基地自建立以来接纳青年上岗见习和青年见习后被录用的情况;
2.见习基地对见习青年进行岗前培训的情况; 
3.见习基地发放见习青年生活补贴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
(二)典型案例推报
1.在见习人员组织、对接模式探索、见习基地管理、见习理念宣传和争取政策支持等重点方面的创新性或典型性做法。市(区)团委整理上报市级、县级各1个。
2.在见习人员岗前培训、见习人员规范管理、见习人员生活保障、见习理念传播和见习人员技能提升等重点方面的先进做法。市(区)团委整理上报1个。
三、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各市(区)团委要高度重视本次见习基地梳理和推报典型案例工作,对可用见习基地、已组织上岗青年数量等逐一进行核实,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有关信息准确有效;对各类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挖掘、认真筛选和准确总结,确保高质量完成案例推报工作。
2.梳理统计。市级团委、县级团委或学校团委建立的见习基地本着谁建立、谁授牌、谁梳理的原则进行梳理。各级团组织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地区已使用的见习基地进行梳理,填写《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于3月21日前由各市(区)团委负责汇总梳理本地数据并将电子版上报团委省。
3.案例推报。典型案例推报工作由各市(区)团委统一部署落实,被推报团组织和见习基地应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经验介绍材料,要求内容扎实,条理清晰,并于3月21日前由各市(区)团委负责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电子版上报团省委。
4.宣传示范。团省委将各地信息汇总后,将对开展见习工作较好的团组织和见习基地进行宣传,届时团省委将通过新闻媒介开展宣传工作,有效提高“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面,形成青年乐于见习、社会支持见习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冯 颖
联系电话:029-88406415
电子邮件:tsw_qgb@sina.com
附件: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信息采集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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