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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1〕96号 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检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11年10月14日 点击数:758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
截止今年6月底,根据各市(区)团委上报情况,我省所有乡镇(街道)100%完成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但由于受全省实施撤乡并镇和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影响,乡镇(街道)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进一步开展遇到一些现实障碍和困难,乡镇(街道)团委兼职书记与专职副书记变动较大,新任团干部业务培训与工作开展任务繁重。为严格贯彻团中央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检验乡镇(街道)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推进团的基层工作规范化建设,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情况全面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有关政策文件落情况。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去年以来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团组织建设的意见》(陕组发〔2010〕34号)、《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全省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组发〔2011〕9号)、《关于做好市、县级团委换届工作的通知》(陕团联发〔2011〕22号)和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同步做好村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陕团联发〔2011〕49号)等文件的要求,并及时转发或下发相关文件。
2、乡镇(街道)团委班子配备和团委换届情况。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通知》(陕团发〔2011〕4号)、《关于加快做好县、乡、村三级团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陕团办发〔2011〕81号)文件要求,全面完成乡镇(街道)团委班子 “1+1+X”模式配备,新组建的乡镇、街道团(工)委一般由9-11名委员组成,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委员数量,但最多不超过21人,设团(工)委书记1名、编制内专职副书记1名、编制外兼职副书记1-2名,书记、副书记总数不得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已经完成组织格局创新但在乡镇(街道)党委换届中发生人员变动的,及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新选举产生的乡镇(街道)团委委员、副书记、书记人选须及时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由同级党组织公布。
3、乡镇(街道)团委运行情况。按照《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陕团办发〔2011〕65号)要求,全面启动乡镇(街道)团的基本工作制度、团员管理、阵地建设、活动开展、内部管理、团干部培训等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据“五个有”的标准,努力改进部分乡镇(街道)团委制度不全、工作无序、职责不明、活动缺乏等方面的问题,实现团委工作职责明确、机制健全、工作内容科学、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党政和青年普遍认可。
二、检查程序
1、各县自查。10月10日至10月25日,此阶段首先由各县级团委对所辖乡镇(街道)的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进行认真自查。
2、各市检查。从10月26日至11月10日,此阶段由各市级团委对所辖各县的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
3、团省委抽查。从10月26日至11月10日,在团市委进行工作检查的同时,团省委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工作抽查,每市抽查不少于1个县,每县抽查不少于3个乡镇(街道)。
三、检查形式
1、查看文件资料。如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本级文件,乡镇(街道)团委组织格局创新批复文件、制度建设文件、活动开展文件、基础档案文件等。
2、实地察看。到检查的乡镇(街道)团委实地察看团的阵地建设、活动开展资料、工作档案等。
3、与党政领导和青年代表座谈。通过座谈了解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是巩固去年至今我省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取得成果的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检查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系统工程,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继续全力加强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不断将团的工作桥头堡向基层推进。
2、严格检查。各市级团委要加强领导协调,抽调精干力量,对本地的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检查,于11月10日前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团省委。各县级团委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督促力度,实施跟踪问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要求乡镇(街道)团委进行整改,委员会不足9人的要补足9人;体制外委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的,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加体制外有影响力的成员;针对书记、副书记占委员比例高于三分之一的,要通过增补委员,使其达到比例要求;委员会平均年龄偏大,可适当增加年轻委员人数。团省委会将各市(区)工作抽查情况,作为各市团委年底目标责任考核打分内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将通报同级组织部门。
3、上报材料。全省各乡镇(街道)团委的组织格局创新批复文件、《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在此次检查后以县为单位上报各团市委,由团市委进行认真核查后,以市为单位分别报团省委农工部和城工部,并作为此次检查的基本依据。
联系人:宋文科    路佳
联系电话:029—88401365 88412064
邮寄地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
邮    编:710068
电子信箱:qingnongbu@163.com(农工部)
           tsw_qgb@sina.com (城工部)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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