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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2023年度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更新时间:23年11月10日 点击数:12833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企业、高校团委:

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是团省委授予我省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的最高荣誉。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团省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依据全省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数据,团省委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各市级团委的申报名额(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

1.参评资格

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3年,近5年获得过县级以上五四红旗团委荣誉。参评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参评全省“两红两优”荣誉。

2.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

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有至少1项以上可示范推广的特色活动或工作。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且组织信息完整,下属团支部(总支)组织树构建工作100%完成,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

(二)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1.参评资格

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3年,近5年获得过县级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或近3年获得过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参评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员、团干部参评全省“两红两优”荣誉。

2.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且组织信息完整,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

(三)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

1.参评资格

团龄2年以上且团籍档案完整、规范,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近5年获得过县级以上优秀共青团员荣誉,注册成为志愿者且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学生团干部、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可参加评选,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基本条件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四)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资格

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2年,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近5年获得过县级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团省委机关干部和各市(区)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2.基本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作风上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5)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 担重、 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斗争。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六条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团部署,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典型示范。要重点推荐作出积极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示范效应突出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要通过本地区(系统)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展示推报个人和组织的先进事迹,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发和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未做展示的不予考虑。

2.突出重点领域。要通过申报评选推动基层团建和基层工作,奖项申报要兼顾各个领域,特别要重点推荐乡村振兴领域以及乡镇(街道)、农村专业合作社、“两新”组织、村(社区)、中学(中职)及驻外等团组织中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团省委评选时将统筹上述领域。

3.严格推荐标准。要对照评选条件严格开展申报对象考察工作,在听取申报单位、人选所在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对象,相关过程须留存书面记录。基层基础薄弱,团(学)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不得推荐参评。所有推荐对象必须在本地区(系统)经过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4.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和人选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内容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用词规范,学生团员单位职务统一明确为“某支部团员”,不得罗列其他各类非团内职务,不超出规定的页面,不在表中出现空白或“材料附后”等情况。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所有表格请用普通A4纸正反两面黑白打印。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中科院西安分院(陕西省科学院)团工委、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工委、省互联网行业团工委、省税务系统团工委、省快递行业团工委的申报材料直接报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省科技团工委、省国防团工委、其他有关企业申报材料报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经青年发展部汇总并提出意见后送基层组织建设部;组织关系在省教育团工委的高校(含高校附中)申报材料由各高校报团省委学校部,经学校部汇总并会同省教育团工委提出意见后送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组织关系在省教育团工委的其他中学(中职)类学校由省教育团工委报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两红两优”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两红两优”申报表》(一式四份)(见附件3)、事迹材料、公示情况证明统一报团省委相应部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基层组织建设部:王永鹏

联系电话:029-88401365

电子信箱:sxtwzzb@126.com

青年发展部:周安玲

联系电话:029-88412064

学校部:袁龙刚

联系电话:029-88412074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158号

邮 编:710068

 

附件:1.申报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两红两优”申报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3.“两红两优”申报表.doc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23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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