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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印发《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陕西)区域中心企业挂牌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更新时间:19年08月08日 点击数:2296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双创板(陕西)区域中心:

为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陕发〔2018〕23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陕西)区域中心(以下简称“区域中心”)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鼓励我省青年创新创业企业在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以下简称“双创板”)挂牌,助力我省青年创新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


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陕西)区域中心

企业挂牌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为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陕发〔2018〕23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陕西)区域中心(以下简称“区域中心”)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鼓励我省青年创新创业企业在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以下简称“双创板”)挂牌,助力我省青年创新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是由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托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建立的为青年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信息展示、项目宣传、创业融资、孵化培育、信用评级等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其目的为实现优秀项目、企业与资本市场的高效对接。

第二条  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陕西)区域中心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会商共青团中央同意,由共青团陕西省委具体管理,并以市场化方式运营。目前,共青团陕西省委授权由西安企业资本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西安德同迪亚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两家运营机构具体实施。

第三条  双创板挂牌企业具备的资格条件

 双创板挂牌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务院有关“大众创新、万众创业”鼓励的行业;

(二)主营业务和技术符合国家产业、能源和环保政策;

(三)以下创新创意要素需有其一: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2.依靠核心技术开展企业主营业务,如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3.已有产品支持企业持续经营;4.具有成熟稳定新颖的商业模式;

(四) 拥有核心团队(附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缴纳及持股文件),原则上不少于5名全职员工;法定代表人年龄或董监高平均年龄应当在40周岁以下(高级管理人员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需与工商登记信息一致);

(五)成立时间6个月以上并持续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以提交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六)实缴资本大于0;

(七)企业已实现营业收入,或有一定的研发投入。

符合以下任何其中一项条件的企业,可优先享受双创板及陕西区域中心的审核、融资、宣传等服务(根据国家的政策方向,此项条件内容持续更新,详情请咨询双创板陕西区域中心):

(一)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所属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的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公布为准);

(二)财务报表经过审计,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最近两个会计周期营业收入保持5%以上增长;

(四)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科技型企业认定;

(五)国家级创业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项,或省级赛获得银奖以上奖项;

(六)已获得投资机构投资;

(七)核心团队成员的经历和背景能够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八)企业具备显著的社会效益,可有效促进国家与地方的就业、扶贫、民生等有关工作开展。

第四条  双创板挂牌企业需提交材料

(一)企业章程:最新版,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尾页+骑缝);

(二)营业执照:最新版,原件复印件,应当经年检有效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企业单位负责人、企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每页财务报表+骑缝);

(四)股东会决议:出席股东会的股东签字(或盖章);

(五)企业情况说明书:企业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小组成员签字并加盖服务机构公章(尾页+骑缝);

(六)信息展示推荐意见书:加盖服务机构公章(尾页+骑缝);

(七)一致性承诺函:加盖服务机构公章;

(八)实缴出资证明:验资证明、银行转帐记录或企业章程(加盖企业公章)中有明确的实缴表述(以上附件三选一)。

(九)企业开展信息展示或融资业务的相关声明

(十)双创板(陕西)区域中心运营机构与企业的服务协议

第五条  双创板挂牌申报流程

(一)双创板(陕西)区域中心与拟挂牌企业进行访谈、尽调,审核拟挂牌项目是否符合挂牌条件;

(二)拟挂牌双创企业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准备营业执照、章程、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股东会决议、企业情况说明书、实缴出资证明(如有)、开展信息展示或融资业务的相关声明;拟挂牌双创企业与双创板(陕西)区域中心运营机构签署服务协议并提交协议原件。

(三)双创板(陕西)区域中心对拟挂牌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指导企业规范及完善材料;

(四)双创板(陕西)区域中心针对拟挂牌企业所提交材料出具推荐意见书及一致性承诺函,推报至中证报价;

(五)双创板运营方(中证报价)对区域中心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材料准确性、完整性及规范性等,并将结果反馈至双创板(陕西)区域中心;

(六)双创板(陕西)区域中心协助拟挂牌企业针对反馈意见,对提交材料进行合理性修改,再申报至双创板运营方(中证报价)指定邮箱;

(七)双创板运营方(中证报价)对修改后材料再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告知双创板(陕西)区域中心,该企业材料可以提交至双创板审核平台;

(八)双创板(陕西)区域中心将拟挂牌企业最终版材料以PDF文件形式提交至双创板审核平台;

(九)双创板运营方(中证报价)对提交至审核平台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反馈意见;

(十)若材料有问题,双创板(陕西)区域中心依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重新提交至审核平台;若材料无误后可将最终材料盖章版以PDF文件形式提交至双创板平台;

(十一)双创板总部运营方(中证报价)确认提交至双创板平台材料无误后,同意企业在双创板平台挂牌,为挂牌企业分配企业代码、挂牌函以及不定期举办的上线仪式。

第六条  双创板企业挂牌周期

从企业开始准备挂牌资料至企业挂牌拿到挂牌函,时间周期取决于企业的资质情况和材料的真实完整性,双创板总部运营机构对双创板陕西区域中心提交的申报材料实行即报即审、专人专审的绿色通道。

第七条  补贴标准

通过双创板(陕西)区域中心推荐至双创板挂牌的陕西籍企业,给予单户奖励2万元,实现融资的奖励5万元。

第八条  双创板挂牌企业申请奖补流程

申报企业、项目按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当年挂牌企业奖补文件要求向所在地县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资料,区域中心配合确认。

(一)线下申报方式

须提供以下材料:

1.省级中小企业“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奖励资金申报表(登录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

3.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函;

4.已融资的企业还需提供募集资金方案、增资协议、挂牌后第一次工商变更证明文件、投资方打款投资凭证。

(二)线上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登陆“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xmk.sf.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有关表格作为纸质资料(须与电子文档资料一致)。

第九条  申报咨询电话

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陕西)区域中心运营机构:

西安企业资本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029-81130398

西安德同迪亚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29-88894811-508

 

本实施细则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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