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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陕西省秦岭生态环保“青年学者” 专家库的通知

更新时间:19年07月01日 点击数:3004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团委、各高校团委: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落实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工作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立足我省青少年思想引领和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结合十二年来持续开展秦岭环保志愿行动的探索和实践,团省委决定组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青年学者”专家库,作为我省青少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各项工作的重要人才支撑。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构成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保“青年学者”专家队伍在团省委指导下开展工作,首批“青年学者”成员由各高校团委推荐选聘,涵盖动物、植物、生态、地质(地理)、环境工程、水利工程、建筑(设计)、旅游(管理)等11个专业领域,共8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83人,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59人。

二、组织管理

团省委青年社会事业部作为秦岭生态环保“青年学者”专家队伍协调部门,负责组织选聘和沟通联络工作。“青年学者”专家委员会在团省委指导下负责学者日常联络、工作开展、项目评审等工作。“青年学者”分为动植物、地质地理、生态、资源环境、水利、建筑规划管理等六个专业领域(根据工作实际和专业覆盖变化可做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组建秦岭生态环保“青年学者”队伍是《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推进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团省委总体部署上来,牢牢把握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全面营造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严格管理。各高校(单位)团委和团省委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保“青年学者”专家委员管理办法(试行)》做好推荐选聘、服务保障、管理考核等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共青团组织和育人优势,为“青年学者”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各类项目调研、科学考察、环保宣教等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真正使青年学者队伍成为科学保护秦岭的重要力量,着力打造我省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青年智库平台。

三是要精准对接。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把助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落实各级党政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精准对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多元需求,充分发挥青年学者专业优势,通过技术服务、项目咨询、成果转化等方式,逐步搭建服务省级各相关职能单位和秦岭沿线市、县的青年智库平台,持续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切入点,不断拓展我省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广度和深度。

联 系 人:吴  闯  王  琪

联系电话:029-88401563

附件1:陕西秦岭生态环保“青年学者”名单(第一批).doc

附件2:“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青年学者’专家委员会组成名单.doc

附件3:陕西省秦岭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4:陕西省秦岭生态环保“青年学者”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doc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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