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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19年04月16日 点击数:2882

根据省委关于印发《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压实责任、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切实提升整改工作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积极的工作态度,将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和共青团扶贫领域问题整改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对照整改,常态化进行督导考核,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任务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存在差距

整改目标: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各级团组织和领导干部抓脱贫攻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提升。

整改措施:团省委机关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常项工作,坚持经常学、及时学、深入学;利用专题研讨班、培训班对各级团干部进行培训,力求学深、悟透、弄懂,切实把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安排部署落到实处;下发《全省团干部脱贫攻坚知识“应知应会”》,结合我省脱贫攻坚和共青团工作实际,编发团干部专用教材,组织各级团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运用团属媒体矩阵在团员青年中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在团省委微博、微信官方账户开设“青春助力脱贫攻坚”专栏,刊发脱贫攻坚理论文章和工作信息。

责任部门:办公室、宣传部、机关党委(人事处)

时限要求:长期整改

(二)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思考、系统研究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还存在一些偏差

整改目标:坚决落实政治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将助力脱贫攻坚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战场,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整改措施:全面梳理总结团省委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结合共青团特色优势,在扶智扶志、扶技扶业等重点难点问题上进行深入调研,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措施;坚持“3456”工作法,全面落实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十大行动,不断巩固工作成效。

责任部门:办公室、统战部、青年发展部、学校部、少年部、青年社会事业部、希望办

时限要求:长期整改

(三)脱贫攻坚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

整改目标:在各级团组织中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杜绝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问题,促进各级团干部以上率下,发挥包联帮扶工作中的表率作用。

整改措施:全面从严治团,组织各级团干部深入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教训,认真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严肃整改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持续加强乡村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加大驻村包联工作支持力度,不定期对驻村团干部工作进行抽查暗访;切实减轻基层脱贫攻坚检查负担,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关键指标。

责任部门:办公室、基层组织建设部、机关党委(人事处)

时限要求:2019年10月底前

(四)推进苏陕扶贫协作效果有待提升

整改目标:加强苏陕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对接力度,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苏陕共青团扶贫协作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整改措施:召开苏陕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对接会,定期主动与江苏共青团进行项目对接,常态化推进苏陕协作工作;加强苏陕市级团委对接力度,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市级团委协作的顶层设计;对标年度工作计划,逐条盯对,全力推进协作帮扶项目落地,确保所有项目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

责任部门:办公室、青年发展部

时限要求:2019年12月底前

(五)扶贫领域资金监管不够。

整改目标:加大对各级团组织扶贫领域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长效机制,针对扶贫领域项目资金,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实行清单式监管;强化各级资金监管力度,紧盯资金流向,全流程式监督监管,定期开展市县两级团组织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抽查;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接受社会公众、社会组织、社会媒介的监督,创造良好的扶贫资金监督环境。

责任部门:办公室、统战部、青年发展部、学校部、少年部、青年社会事业部、机关党委(人事处)、希望办

时限要求:2019年6月底前

三、工作安排

1.对照自查。各级团组织认真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时间安排:2019年3月--5月)

2.集中整改。各级团组织对于发现的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能够立刻整改的,立行立改;确需长期坚持整改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时间安排:2019年3月--12月)

3.督导检查。各市级团委、各团工委要对本地区、本系统基层团组织的整改任务进行逐项检查,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追责情况和建章立制情况等形成书面报告;团省委党组成员带队,按照“台账必看、现场必查、票据必验、群众必见”的原则,在基层调研过程中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现场抽查。(时间安排:2019年4月--11月)

4.巩固提升。在各级团组织中开展“四查四看”,促进整改取得实效。一查政治站位,重点看整改主要责任人是否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整改责任是否层层压紧压实,整改压力是否层层传导到位,有无推诿扯皮、上推下卸的现象。二查整改力度,重点看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任务进度,有无急躁冒进、敷衍了事的现象。三查整改作风,重点看整改工作作风是否扎实、有无工作漂浮、不较真碰硬的现象。四查整改效果,重点看问题整改是否举一反三,点面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全面整改、长效整改,有无反弹回潮、旧病未愈又添新病的现象。(时间安排:2019年11月--12月)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团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团省委助力脱贫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省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全面工作;团省委分管脱贫攻坚工作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牵头负责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团省委“一办六组”(办公室、统战部、青年发展部、学校部、少年部、青年社会事业部、希望办)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战线脱贫攻坚整改工作负总责;各市级团委、各团工委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本系统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亲临整改工作的第一线。

2.强化整改落实。要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奔着问题去,揪住问题改,本着“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的原则,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标对表,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按照“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全面梳理排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3.落实督办制度。按时召开部门工作交流会,定期汇总各市团委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各部门、各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严格遵守廉政纪律,确保共青团系统扶贫领域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团省委助力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更新脱贫攻坚工作台账,对各项重点任务实行挂牌督办、专人盯办、跟踪问效。

4.优化责任考核。进一步调整完善考核指标,将各地团组织投身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纳入到团省委对各部门、各市级团委、省直各团工委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将督办结果与目标责任考核挂钩,按照《陕西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兑现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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