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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聚焦解决基层“四缺”问题 部署开展全省共青团改革重要事项试点工作

更新时间:17年09月26日 点击数:49020

近日,团省委在全省各市(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和部分高校团委,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共青团改革重要事项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改革部署,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基本要求,聚焦深层次、制度化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基层团组织普遍存在但一直未能有效解决的缺编制、缺力量、缺经费、缺场所等“四缺”问题,突出组织创新、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力求探索形成一批在全省共青团可复制、可推广的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成果,努力抓住改革的机遇推进制度的创新,通过制度的创新巩固改革的成果,确保重要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取得扎扎实实改革成效。
试点工作围绕解决“四缺”问题,确定了五大方面17项改革重要事项进行试点:
一是在强化人员编制方面。以增加县级团委编制、乡镇(街道)增设群团专干两项试点工作为抓手,通过试点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县一级整体盘子里调一点编制”的重要指示,增加县级团委人员编制,力争使县级团委人员编制不少于5个;推动乡镇(街道)设立群团岗位编制,确保乡镇(街道)团委有人干事、有人负责。
二是在强化工作力量方面。以加强县级团委工作力量、加强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规范团干部协管、强化县级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价、强化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价等五项试点工作为突破,为县级团委机关选配兼、挂职副书记,在基层团组织中建设“团干部+志愿者+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队伍,制定团干部协管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对县级共青团工作的考核评价办法,督促县级团委扎实履行职责,探索鼓励激励办法,激发基层工作活力。
三是在强化经费保障方面。以落实乡镇(街道)团组织工作经费、落实村(社区)团干部津补贴两项试点工作为重点,推动落实乡镇(街道)团组织每年不少于2万元工作经费,制定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形成长效制度安排;为村(社区)团干部提供一定津补贴并制定村(社区)团干部考核及津补贴发放办法,调动乡村两级团干部工作动力。
四是在强化阵地建设方面。以推动基层党团组织阵地共建共用、加强县级青春驿站建设及管理两项试点工作为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基层党团组织、共青团与其他群团组织,共用已有的阵地资源,合力、联建新的工作阵地,打造直接联系服务青少年的阵地依托;加强对县级青春驿站规划、选址、功能等的统筹,严格人员选配、工作设计、活动开展等,建立规范制度,发挥好青春驿站作用。
五是在强化组织建设方面。以建设街道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推行学校班级团支部班委会一体化运行、开展网络建团、联系服务新兴青年群体、团员先进性建设、规范“推优入党”等六项试点工作为依托,促进区域内企业、学校等单位和青年社会组织等共建工作品牌和资源阵地,通过区域整合带动活力整体提升;理顺团支部与班委会关系,强化班级团支部建设;创新团建模式,激发组织活力,实现共青团在网络上对青年的有效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规范团组织“推优入党”的推荐标准、工作程序,形成实施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试点工作是推动全省共青团改革攻坚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全省共青团的重要工作任务。分为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形成经验制度、全省层面推广四个阶段步骤,至2018年7月结束。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果,团省委将加大工作督导、定期进行通报,同时要求各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试点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推动落实,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注重总结普遍性规律和经验,突出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可落实,确保形成管长远的制度成果、工作经验和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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