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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2]138号 关于进一步巩固驻外团工委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11月10日 点击数:1234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
为巩固扩大驻外团工委建设成效,提升驻外团工委建设水平和组织活力,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团省委决定用1个月左右时间,以整改存在突出问题的驻外团工委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驻外团工委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健全班子和完善机制为工作重点。健全班子以流出地团组织为主,流入地团组织配合;完善机制以流入地团组织为主,流出地团组织配合。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撤销一批、新建一批"的思路,对各级驻外团工委进行集中规范和整改,使驻外团工委班子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流入地、流出地对驻外团工委的协作共管机制更为有效,驻外团工委的整体活力明显提升。
二、推进步骤
1、调研摸底(2012年11月12日前)。市县两级团委要对驻外团工委的建设和运转情况进行集中摸排,逐个摸底调研,全面掌握情况。按照“领导班子有战斗力、组织运行有制度、联系青年有路径、服务青年有举措、基层组织有发展、工作开展有保障”的“六有”标准,将驻外团工委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按照“巩固优秀的、提升合格的、整改和淘汰不合格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规范整改(2012年11月13日至12月5日)。市县两级团委要针对各自所建驻外团工委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使驻外团工委建设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委员不少于7人、纳入流入地相应层级联席会议、建立基本规章制度、经常开展活动、联系一定数量的青年农民工。对于存在"班子人员流失严重、组织运行停滞、基层组织涣散"等严重问题的驻外团工委,如不具备整改条件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要求、无法正常运转的,应予以撤销,杜绝"空、散、瘫"驻外团工委的存在。流出地要与流入地积极沟通,确保所建驻外团工委与流入地实现100%对接。流入地要把全部驻外团工委纳入自身工作体系,为驻外团工委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全面落实明确管理层级、建立联席会议、开展交叉兼职、开放活动阵地、做好干部培训等基本工作要求。规范整改后,请务必及时登录中国共青团网“驻外团工委台帐管理系统”(http://114.255.121.22:8092/login.aspx),对录入信息进行更新完善。
3、新建组织(2012年12月5日前)。市县两级团委要结合本地外出务工青年流动分布实际,继续以乡情为纽带,在本地外出务工青年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驻外团组织,进一步扩大对外出务工青年的组织覆盖。每个市要力争新建市级驻外团工委1家、县级驻外团工委2家。新建时,要做到选好书记、配齐班子、纳入流入地工作体系、建立基本规章制度、给予必要支持和指导;同时请务必及时登录中国共青团网“驻外团工委台帐管理系统”,认真做好网上信息录入工作,做到随建随填、信息完整。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市县两级团委要集中力量、迅速行动,坚持标准、狠抓落实,按照“谁建团、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所建的驻外团工委进行摸排整改,同时努力新建一批驻外团工委,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有关工作任务。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团省委对各市(区)团委年终相关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2、全力推进。市县两级团委要认真摸底调研,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切实提升驻外团工委建设水平和组织活力。工作结束后,各市级团委要填写《巩固驻外团工委建设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驻外团组织建设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12月11日前报团省委组织部。
3、加强督查。团省委将对各市(区)团委工作进度及时跟进掌握,通过电话督促、查阅网上台账等方式,及时督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将适时组织实地督导。各市(区)团委也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团委开展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联系人:马东红、尹瑞雄,联系电话:029-88412077,  电子邮箱:shxtw@126.com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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