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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2]14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11月14日 点击数:1433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从政治的高度看,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是适应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和农村青年分布聚集新特点,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出的重大举措,是农村基层团建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向上的重大突破,是对共青团乡镇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深化和充实,是实现“桥头堡”下移和“两个全体青年”目标的重要路径。从工作推进的角度看,是团十七大召开之前全团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全团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实际行动,是团中央书记处向党中央报告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今年全团工作的亮点和创新举措,是团中央对省级团委年底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各地务必从以上两个角度出发,进一步深化对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整体推、集中推”的工作态势。
二、进一步深化对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任务的理解
要明确每名乡镇团委委员平均新建2个团组织,每个乡镇平均新建20个直属团组织的底线目标,坚持应建尽建。特别是经济发展程度较好的关中和陕北地区,建团数量应向上有较大浮动,力争每个乡镇新建直属团组织25-30个。各市要根据县区实际情况,在整体实现目标的前提下,合理分配目标任务,注意发挥好重点示范镇、城关镇的优势,力争多建,减轻边远偏僻地区的建团压力。在完成直属团组织新建工作的基础上,要注重作用发挥,努力从组织体系、工作内容、团的干部三大方面进行充实与完备。要注意加快工作节奏,提前工作时间节点,抓住12月底以前的有效工作时间,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力争11月底,全省新建直属团组织工作基本完成,并及时转入工作内容设计和活动开展阶段。
三、进一步把握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的建团载体
各地要参考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的十条路径,从青年的两大聚集区域出发,注意灵活探索,广泛发掘载体,努力扩大团组织覆盖。一是把握好新建与调整的关系。在新建的同时,注意调整已建成的镇区非公、合作社等团组织关系,使之成为乡镇大团委的构成部分,但团中央数据库以新建为通报标准,各地要较好把握;二是要认识乡镇中小学建团问题,一方面学校有以学生为主体的中学团委,隶属于县教育局团委,可以考虑组织关系不变,活动开展纳入乡镇团委范畴。另一方面,中小学年轻老师队伍未建团的可以建立团组织,直属于乡镇团委;三是要理解多重覆盖问题,一些隶属于村的团员青年,可以按现在的就业生活实际,接受镇区其他团组织的覆盖。
四、进一步完善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的工作内容
(一)调整充实乡镇团委班子。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团组织建设的意见》(陕组发〔2010〕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行“1+1+X”配备模式,调整充实乡镇团委班子,适当增加委员数量,增配体制外兼职副书记,委员最多不超过21个,书记、副书记不超过委员总数的1/3。乡镇团委委员的选配,要注意遴选热爱党、热爱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能调动一定社会资源、在青年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青年代表担任,重视发挥选调生、村“两委会”年轻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企事业单位优秀青年、学校团队负责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各类经济合作组织青年负责人、返乡创业优秀青年等群体代表的积极作用。为便于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开展,各地可以考虑在乡镇团委增配金融副书记,由乡镇的信用社、农行、邮储银行片区经理兼任。
(二)抓紧组织活动开展。乡镇团委直属团组织建成后,要迅速开展活动,体现组织存在,活动可不拘形式,内容多样。各市县团委要在活动开展中,切实加强乡镇团委工作内容设计的指导,结合农村青年的核心诉求,通过广泛印发指导手册,设计工作菜单、介绍好的工作案例,帮助乡镇团委找准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根本功能与共青团组织根本任务相融合的工作切入点;要保持活动频率,体现组织的吸引力,直属团组织要保证一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要注意针对性和实效性,多开展文体类、技能培训类、公益服务类、就业创业类服务等农村青年喜欢的活动。有条件的市,可以设计一些好的活动项目,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要在活动开展的基础上,按照“五个有”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团委的规范化建设。
(三)切实加大对乡镇团委的支持。一是加强经费支持,尽快按照团中央、财政部文件要求,争取尽快出台当地财政支持乡镇团委工作经费的政策文件,确保乡镇团委年均达到2万元经费。二是加强项目支持。加大农村青年培训、乡村文化节等团属项目在乡镇一级的投放比例,把能够能放在乡镇开展的项目都放在乡镇,多渠道着力加大项目支持力度。三是加大荣誉倾斜。把团属各类奖励荣誉向乡镇一级团委和团干部倾斜,并适当扩大表彰奖励名额,拿出一定资金对工作好的乡镇以奖代补。四是在培训上倾斜,按省、市、县分工协作的原则,力争每年对乡镇团委书记轮训一遍。五是在社会资源上倾斜,注重发挥好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青年文明号单位的积极性,鼓励与乡镇结对帮扶,加大对乡镇的支持。
五、进一步完善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的工作举措
(一)加强数据录入。按照团省委实施方案,12月底前全省应基本完成直属团组织建设任务,转入工作内容设计和活动开展阶段。各市要严格按照团中央信息录入有关要求,委派专人,随建随录,同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近期要组织以县为单位的自查、各市普遍核查,省上将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建立联系点制度。团省委领导实行分片区督导检查联系工作制度,每人联系包抓1-2个市(具体联系名单附后),定期对联系市、县建设工作进行询问,适时深入联系点进行第二轮工作调研指导。各市(区)、县团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根据工作实际,联系包抓一定数量的联系点,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三)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团中央要求,在全省实行半月报制度,每月5日、20日对各市的最新进展情况通报;在陕西共青团网站设立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专题网页,集中刊发各地工作活动的进展信息;以电子简报的形式集中向全省刊发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程当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示范指导工作开展。各地要注意定期汇总整理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通过邮箱、qq、简报等方式及时报送团省委农工部。
(四)注重调研督导。各市、县团委要根据工作进度,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工作,深入基层,详细了解工作建设进度,发现查找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在指导点上工作的同时,为面上工作开展提供参考。通过分片区召开部署会、推进会、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形成面上推进的态势。团省委将在第一轮乡镇实体化大团委调研督导的基础上,择机开展第二轮工作督导。
(五)建立目标责任制度。按照团中央工作要求,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纳入2012年团省委对各市全年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此项工作作为各市年末述职考核的核心指标,对进展缓慢、工作滞后的市,对团委书记进行约谈,督促改进。
附件: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团省委领导联系点名单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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