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
为切实加强城市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高团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省委决定举办全省城市共青团工作团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12日--11月14日,3天,11月12日下午14:00—17:30报到。报到地点:陕西省团校大门北侧格林豪泰酒店前厅(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二、培训对象:
1、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组织建设工作部门负责人;
2、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2012年新建的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委(团支部)书记、部分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团委书记。
三、培训内容:
1、团务基础知识;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建路径、模式、流程;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共青团工作;
4、企业共青团工作交流。
四、培训人员安排: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组织建设工作负责人,各市推荐2012年新建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委(团支部)书记5名、街道团委书记2名、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委书记各1名;
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推荐2012年新建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委(团支部)书记3名、街道团委书记、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委书记各1名。
五、培训费用:
学员培训及食宿费用由团省委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培训班是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学习,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总结,巩固工作成果,大力加强基层团组织的标准化建设,促进城市共青团工作长效发展。
2、精心组织。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按要求选派学员参加培训,并于11月8日之前将《全省城市共青团工作团干部培训班回执表》(见附件)报送省团校培训部。
3、严格管理。各地学员要由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部门负责人统一带队参训。培训中要对学员的学习态度、学习时间、学习效果等进行综合考核。
联 系 人:宋利国 省团校培训部 029-88416857
张 慧 省团校培训部 029-88416857
传 真:029-88416857
通信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陕西团校 710068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5日